校园网络管理制度(专业16篇)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检查和考核机制,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为了提高大家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我们整理了一系列常见问题的解答。

意识形态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第六条。

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三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第九条。

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十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

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五章。

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

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管理教师有关业务及任课教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

5、制定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应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及课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6、加强学校网络、网站建设、严格管理,维护好各项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无重大事故发生。

7、完成好学校其它配合工作。

(二)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内容。

1、三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总控室)一厅(多功能厅)管理人员考核。

(1)保持室内环境,设备卫生清洁,每周打扫一次(周五下午)。所有设备登记造册,帐目清楚,存放整齐,妥善保管。

(2)定期检查电路、测试机器运转情况,定期升级程序,查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障所有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3)根据学校计划,安排好信息技术教学和其它学科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学计划,同时负责监督、落实教师教学,并做好学生上机、教学应用等使用记录。

(4)严格要求使用者规范操作,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设施、设备的要负责追查责任人,及时向学校汇报处理。

(5)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遇到一般性故障要及时排除,硬件等正常损耗及时向学校汇报更换,微机室要保障70%学生机正常运行,其它室(厅)设备故障要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正常,不得耽误教育教学工作。

2、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员考核。

(1)有较强的`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2)重视机器维护和系统更新、升级以及病毒查杀工作,信息技术设备和远程接收设备运转正常,能随时处理一般性故障,较重大硬件性故障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每月发布一次远程教育资源信息,按时接收,下载教育教学资源内容,数据分类存放,妥善保存。

(4)每学期根据接收下载资源内容,按学科分类,编制目录打印成册,同时发送到学校网站资源库,便于教学使用。

(5)根据远程教育资源内容,结合本校实际需要,每周向教学主管领导推荐提供优秀课例,学科培训等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学校开展好校本培训工作。

(1)对校园网络、网站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做好网络设备的巡检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网络畅通无阻,网站运转正常。

(2)认真做好网络系统数据记录,安全备份和用户管理工作,为学校应用信息网络的教育教学提供技术支持,保证学校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的环境要求。

(3)不断改进网站建设和管理,突显学校办学特色。对学校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上传、发布、宣传学校各项成果,扩大学校影响。

(4)建立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按要求收集、下载优质资源,资源存储量达到80g以上。及时收集、整理教师上传的各类资源,分类管理,使用便捷。

(5)注重网络、网站安全建设和防范工作,严禁封建迷信、色性暴力、不文明言行进入校园网络。

4、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考核。

(1)信息化专题教育活动由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信息教育各岗位管理教师积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

(2)每学期利用多媒体信息设备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教育、安全教育、防火、防震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不少于10次。

(3)每次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讨论、撰写观后感,分类装订保管。

(4)按时制定专题教育活动计划,及时上报学校,信息技术有关部门及早统一安排,并做好活动各项记录。

(三)任课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考核。

1、认真参加学校各类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活动,电子备课、网络教研、课件制作和二次加工等教育技术能力有一定提高。

2、按学校规定完成多媒体教学课时数,多媒体教学应用要做到教师教案,多媒体教室使用记载,多媒体课程安排相一致,多媒体教室每周不少于20课时,多媒体班级每周不少于15课时。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需要,每学期每位任课教师要按规定数量通过校园网向学校网站报送优秀课件、电子教案、优秀课例、教学资源素材(图片、视频、音频或动画)等资源。

六、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12、学校各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意识形态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校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报道及言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校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涉事单位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大局,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校团委、计算机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舆情形势,有序引导网络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舆情监控,舆论引导,接待和联络媒体,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工作部:负责维护校园秩序,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实施查处。

校团委: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组织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工作。

计算机网络中心: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一)研判预警。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部门、各单位发现重大网络舆情,或接到学校主管部门舆情通报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舆论。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学校处置意见。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涉事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2.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要在发现舆情当日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回复处理结果。

3.属对涉及我校的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学校声誉,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

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进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跟进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涉事部门或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与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的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处置结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确定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在本单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于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信息员、网络舆情评论员、特约舆情研究员队伍建设,并确保其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

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机密,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意识形态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金盆山学校网络舆情监控及应对能力,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地避免网络舆情事件对本单位造成的损害,减少负面影响,为持续、稳定、高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机制。

网络舆情监控应对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基本办法是“专人巡查,提早发现,合理研判,积极应对,先入为主,科学处置,消除影响”。

为进一步强化舆情信息管理,成立网络舆情监控与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对本辖区范围的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决策作用。

组长:刘锦玲。

副组长:邱蔚余维兵。

成员:吴小京郑吉林曾成柱钟朝斌邱礼辉林保华。

张荣华王金宇。

舆情应对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办公室主任:邱蔚。

成员:郑吉林林保华王金宇。

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要成立新闻发布组,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内容口径。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在当时和事后自行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信息。

网络舆情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采集,舆情监控工作人员设置监测主题和关键词,利用监控平台采集相关的舆情。及时对舆情监控平台采集到的负面网络舆情进行人工判读,对负面舆情做出准确判断。

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人员对网络舆情进行不间断跟踪监控,及时、全面掌握舆情走向,为正确研判、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网络舆情监控平台监控到网络舆情时,监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网络舆情办公室,网络舆情办公室分析网络舆情产生的原因,及时监控关注该网络舆情的内容、成因、关注度、跟帖人数、热点指数等动态指标,做好记录、统计,以及目前舆情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网络舆情办公室与网络舆情涉事单位保持紧密沟通,并按以下标准对网络舆情准确分类。

网络舆情分类:根据网络热度和网民关注度分为一般关注、重大和特别重大。一般网络舆情是指,网民发表的对公司工作建议、问题反映、咨询质询、个人利益诉求等。重大网络舆情是指,该事件的网民点击率1000-2999人次,或跟帖评论100-499篇,或被5家以下主流网站报道转发的特殊时期网民关心、网媒关注的网络舆情事件。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是指,该事件的网民点击率3000人次以上,或跟帖评论500篇以上,或被5家以上主流网站报道转发的,涉及公司的突发、公共、食品、卫生及自然灾害、生产质量、安全保密等事件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社会稳定的网络热点、网民热议、网媒热炒等网络舆情事件。

(一)一般网络舆情。

对于一般网络舆情,由网络舆情办公室做出研判,并将该舆情在2小时内转达相关业务科室查清事实真相,在1天内给出正面的解释或解决,并将结果反馈金盆山学校党支部。网络舆情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密切监控该网络舆情的走向,同时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疏导,直至舆情消除。

若网络舆情不能消除或还有扩大迹象时,党支部要及时上报镇、县级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按照重大舆情应对处置流程办理。

(二)重大、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对重大、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舆情监控工作人员应立刻报告镇党委;镇党委立即汇报给县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调查事实真相,及时获取事件详细资料。

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迅速成立新闻发布组,确定新闻发言人。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舆情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应对方案。

新闻发布组根据舆情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事实真相以及处置结果;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运用主流网络媒体、网络评论员队伍,采用跟贴回贴、发表评论、微博声明等方式,对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疏导,积极掌握舆情发展的主动权,镇党委实时跟踪该舆情走向,拟制报送《网络舆情通报》,直至网络舆情消除。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结束后,舆情应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针对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本机制。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我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教育党工委《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全校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2.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3.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全体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不要触碰红线,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长安学校党支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按照工作原则,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分管党务和宣传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党支部)、各部门上传至各类网络媒体上的所有内容必须经由责任人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在校外网络媒体上做学校宣传的稿件必须在责任人审查签字后,再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表。

第三章。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

第九条。

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精神作为全校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十条。

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时,要按照学校《各级官方网络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学校许可严禁个人以官方名义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同时除党委宣传部总体监管外,各学院(部)、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一网”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如发现有违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息应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微一网”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后台管理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对外传者及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抓好网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联盟作用,把网评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二级学院(部)。

要选优、配齐、配强网络评论人员,确保网评队伍坚强有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五章。

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结合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五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今后,我学校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1.1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软件管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保证软件设计和计算的安全,保障系统、数据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2.范围。

2.1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路由器、交换机组成。

2.2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有关的专业应用软件等。

2.3个人办公的网络系统配置包括客户机在网络上的名称,ip地址分配internet的配置等。

2.4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xp等)软件。

2.5平台软件是指:办公用软件(如office)、邮箱软件等平台软件。

3.职责。

4.管理。

4.1服务器维护。

4.1.1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系统管理员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并如实将异常现象进行记录。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等内容记录。

4.1.2每月3日前对相关服务器数据、重要部位电脑的数据进行备份。

4.1.3维护internet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4.1.4制定服务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受病毒的侵害。

4.2客户机维护。

4.2.1按照人事部下达的新员工(或外借人员)姓名、分配单位、人员编号为新的计算机用户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等。

4.2.1.1帐号申请: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帐号,先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分配计算机和ip等。

4.2.2如有移动用户需访问局域网,由用户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信息部经理审批后,系统管理员负责提供服务。

4.2.3根据用户需要为其配置internet接入权限,一般员工只有接入局域网权限,如有工作需要接入internet,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子公司与中心的负责人审核后,由管理总监审批后,由网络管理员提供服务。

4.2.4网络用户不得随意移动信息点接线。因房屋调整确需移动或增加信息点时,应由计算机管理人员统一调整,并及时修改“网络结构图”。

4.2.5对于网络用户传播、复制、制造计算机病毒或采用黑客技术而致使计算机网络瘫痪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

4.2.6计算机日常维护由使用者负责,电脑整洁、干净、不得有污垢、灰尘现象。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如人为因素发生设置非正常损坏,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另由当事人按照损坏程序进行赔偿。

4.2.7使用者的重要文件,禁止放在系统盘(c盘)及我的桌面和文档,以免系统瘫痪后丢失数据。

4.3软件维护。

4.3.1公司计算机,必须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安装操作系统、office等软件,用户可以在系统管理员的授权下,自行安装系统和专业软件。

4.3.2严禁擅自在计算机中安装非工作软件和程序,严禁擅自删除计算机中的系统文件,由此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计算机操作系统破坏,以致计算机瘫痪而影响工作;如确实工作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和程序应当向网络系统管理人提出申请,同管理人员统一安装或删除。

4.3.3用户如有中毒、操作系统缓慢、死机等问题时,向系统管理人员提出口头请求,接到请求的系统管理人员应及时提供维护服务,并查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如因上一些黄色网站、看电影、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所造成的',根据情节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4.4计算机病毒防治。

4.4.1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防病毒软件由用户定期更新。

4.4.1使用u盘前,必须对u盘进行病毒扫描确认无毒后方能使用。

4.4.3计算机对于外来软件的安装、图纸和文件的使用,在使用前要进行病毒扫描。

4.4.4送外维修和将要联入公司局域网的计算机必须经过病毒检测后,方可联入网络。

4.4.5为了防止病毒侵蚀,员工不得从internet网下载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微机上安装、运行游戏软件。

4.5ip地址和用户密码管理。

4.5.1局域网ip地址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用户不得擅自更改客户端的ip地址及计算机名。

4.5.2如有必要,计算机用户可自行设置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4.6对外接口管理(internet服务器,oa服务器)。

4.6.1用户应避免利用oa传送较大容量的附件(10m以上的)、图纸和图片,最大控制在10m以内,定期清理,保证oa的正常运行。

4.6.2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在公司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严禁通过互联网传入或传出内容不宜的信息(如政治上敏感的或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也不传播收到的此类信息。不得浏览、传播违法和不健康的内容,违反规定的用户将被终止上网权利。

5.处罚。

5.1上网行为处罚。

5.1.2员工访问了不明网站,病毒、蠕虫、木马、恶意代码及间谍软件等通过网页、email、聊天工具、下载软件等方式,侵入到内网的各个角落,严重影响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5.1.3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炒股、购物、游戏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5.1.4使用bt、电驴、迅雷、网际快车、超级旋风等p2p下载软件和pplive、uusee、ppstream、迅雷看看等p2p视频软件。使得局域网网络资源被消耗殆尽,导致企业正常的网络应用无法进行,严重干扰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5.1.5未经许可私自修改电脑ip地址,导致局域网出现ip地址冲突,电脑掉线现象,严重影响了局域网的稳定和畅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5.1.6未经许可私自移动公司在各点分布的网络设备及布线,乱拉线等,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5.1.7部门共用的电脑,查不到责任人时,由部门责任人承担。

5.2.系统软件破坏处罚。

5.2.1公司电脑系统以及应用平台等经系统管理员装好后一个月内,由于上网、中病毒、自己装卸软件等人为因素导致电脑瘫痪、办公软件、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对电脑负责人罚款50元。

5.3保密。

5.3.1严格保密本公司的数据和文件,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拷贝或抄写。也不得私自通过互联网发送本公司涉密的数据和文件。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领导同意方可以进行操作。

6、此制度由信息部起草,规范化讨论通过;

7、此制度于20**年xx月xx日试行,于20**年xx月xx日正式执行;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8、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解决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污蔑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解决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组织领导校园网络的管理工作由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其组成人员由学院领导、党办、院办及信息工程系负责同志组成,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2、负责网络信息员和网络安全员的培训和管理;

4、负责网络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性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主任由院办主任兼任,成员由院办秘书、网络管理员及网络维护员组成。

二、网站的维护与管理网站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管中心具体负责,网络管理员应每天对网站进行管理与维护,根据单位实际适时提出维护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各种技术性问题。未经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对网站结构进行更改。

三、网站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

1、网页管理权的划分。学院网站中,党群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网页由党办负责管理;其他网页由院办负责统一管理。电子政务网信息按部门进行管理。

2、网站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兼任网络信息员(兼网络安全员),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与提交工作,协助开展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提出网络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3、信息发布程序。

(1)信息登记。各部门需在校园外网上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审查签字,报至党(院)办登记。

(2)审核发布。党(院)办对拟发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健康、适当,对涉及学院重大信息的发布应征得院分管领导的批准。

1、学院各网络用户都负有网络安全责任。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准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与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散布计算机病毒等活动。

2、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信息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五、信息化建设的保障与激励措施。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网建设。原则上每月要有1-2条信息提交发布,应当在电子政务上发布的信息或办公业务,必须通过电子政务实施。

2、各部门要将学校网站设定为主页,每天注意及时接收实时信息。要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通知、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传送。

3、学院每年将对网站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评优、表彰,对不认真执行本规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

六、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我校现代化水平,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1、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学校装备中心及其所辖的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1、校园网由学校装备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控: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原则上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部门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账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账户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提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损坏的照价赔偿。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传谣,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网络教研平台,完善学校网站和博客,设立校园博客栏目为教师网上教研创造条件,并及时组织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2、学校成立“网络教研指导小组”,负责组织与指导本校网络教研活动,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网络教研技术培训,提高网络教研技术水平。

3、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组及学校网络设备的作用,不断完善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为教师利用网络进行教研提供支持。

4、学校要有对全区中小学博客的友情链接。组织本校所有教师利用博客、论坛和qq群、uc等平台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5、40岁以下教师必须有自己的博客,每月都要有相关的教学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课件、教学论文等在博客上发表。教师及时发布自己在教育、教学以及生活中的体会、经验。

7、积极参与网上的问题讨论,跟帖发表自己的见解。发表帖子注意不能将自己的见解或转贴的文章分段发表,回复要有意义。

8、发表文章及回复前要检查自己的'帖子中是否有过多的错别字,是否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对自己严格要求就是对网络教研的重视。

9、所有老师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做、不发表有损学校声誉的事和言论。

10、自尊、自爱、自强,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自己在专业化知识和技能上逐步成熟。

11、参加省网络合作体学校。以数学老师为主体每天一份教学反思,每周一次uc教研,每月一次网络集体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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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教技领导小组下的网络管理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管理组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管理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管理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制度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管理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校园网络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组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管理小组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管理组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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