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打击邪教工作方案(汇总20篇)

制定一个成功的工作方案需要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分析环境和预测风险,做好准备并作出相应的应对措施。这些工作方案范文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

防范打击邪教工作总结

20__年脱贫攻坚战已近尾声,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刚刚初步建立,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之年。我中心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维稳工作和反邪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矛盾化解,夯实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反邪教工作,为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现将我中心20__年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开展情况、当前面临的形势及存在问题和工作主要打算汇报如下:

一、今年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维稳和反邪教工作责任制。

中心领导历来高度重视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把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年初,全中心就组织召开维稳和反邪教工作部署会议,会议总结了中心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并对20__年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中心主任分别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20__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反邪教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到人,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好各项目标责任。

(二)突出规范意识,推进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有序开展。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逐步推进,社会治安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群众的安全感需求也不断提升。我中心为推进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各个部门一起抓”的共抓体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和上报机制,严格落实“急事急报、大事快报、无事零报、月底必报、逐级上报”的“五报”制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有效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和工作职能,规范运用维稳工作平台,完善相关资料,规范档案台账,使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更高效、更规范,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突出长远意识,加强维稳和反邪教工作的教育宣传。

维稳和反邪教工作是一项长远的工作,要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倡导全体干部职工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远离毒品造就幸福人生,切实做到坚守理论阵地、抢占舆论阵地、打造文化阵地。我中心大力开展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综治宣传月,通过发放宣传单、政策宣讲等形式,大力开展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在110日、415国家安全日、6.16安全生产日、6.26禁毒日及节假日期间等重要节点时期,大力开展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及存在问题。

(一)思想上重视不够。中心干部职工思想上对维稳和反邪教工作不够重视,一些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容易忽略。(二)维稳和反邪教工作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对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开展过程和完成结果都没有有你的监督机制。(三)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分解细化不够。现在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只是落实到人,却没有落实到事,没有将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

三、20工作主要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加大学习力度,常态化组织召开学习会议,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线索摸排,层层压实责任,在重点领域、关键部门,进行全方位摸排,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切实让群众了解黑恶势力,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进一步抓好信访人群的稳控工作。

坚持领导开门接访和领导带案下访工作制度,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做好思想沟通,详细了解信访人的家庭状况和心理需求,有针对性的采取引导措施,突出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有越级上访苗头隐患的矛盾纠纷,对有赴省到京倾向的,要加强思想疏导,加大稳控力度,尽早尽快化解矛盾,确保全年无赴省到京上访现象。

(三)进一步开展维稳和反邪教工作的宣传教育。

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标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中心会议、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氛围,使维稳和反邪教工作常态化,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防范和打击邪教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对邪教组织的防范和控制,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主题,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开展反邪教服务活动、通过宣传载体,服务载体、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反邪教教育、一扎实、有效地反邪教工作。以下是分享的2020年防范和打击邪教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20年防范和打击邪教工作实施方案1根据区教育局的部署,结合我校当前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11月份我校展开了一系列反邪教活动,现。

总结。

如下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关于反邪教斗争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覆盖全员、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弘扬科学精神、认清邪教本质,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抵制邪教”为主题,以广大学生、教师为主体,以“两课”

教学。

校园文化活动和党团组织生活为载体,密切结合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持续地展开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反邪教斗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防范意识,提高抵制邪教与邪教作斗争的能力,切实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为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条件。

二、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为配合此次教育活动,经校德育部门研究决定,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欧阳亚林毛凤华副组长谭丽红卢丛笑成员骆芳文琼范旭艳各中队辅导员。

三、

教育活动开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学校订购了《反邪教警示教育学习材料》、《反邪教警示教育系列专题片》dvd光碟等学习宣传教育材料。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全体教师先行学习,培训宣传教育骨干,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向各总支、支部下发有关文件,发放学习宣传教育材料,并与卫处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确保“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周”期间的安全、有序。

启动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按照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周的日程安排,以各中队为单位,采取知识广播、主题队会、放映专题片、反邪教专题板报、反邪教知识学习心得等活动形式,集中展开教育活动。各中队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营造反邪教警示教育的文化环境和氛围,以确保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周取得实效。

纳入日常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在“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周”中,根据学校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系统、有机地将反邪教警示教育内容,纳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活动之中,纳入日常的党团组织生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之中,提高师生员工的反邪教意识,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和教育体系。

反邪教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不间断的过程,我们将提高警惕,及时而有效地向学生宣传科学精神和进步知识,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信科学,讲科学。让孩子们有一个健康、活泼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积极打好反邪教的战役。

2020年防范和打击邪教工作实施方案2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邪教活动动向及疫情后斗争形势,根据市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现就宿鸭湖街道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制订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通过扎实开展对邪教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一切违法活动,深化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一步提街道和社区的联创水平,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开展邪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霍永贵组长,办事处主任张志广副组长,武装部长彭永杰副组长,成员有李泽华、陈传伟、王卫国、王占、邵杰、陈天安、武玉成、王志德、王保星、李付春、刘彦松、徐红伟、沈国华、任国红、陈毛、付长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陈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负责人、反邪教专管员和派出所各辖区民警为组成人员,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三、工作目标本次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从第二季度开始,要认真落实“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原则,既要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又要做好一般参与人的教育转化和管控。区别不同邪教的性质特点和现实危害,坚持“一教一策”,加强分类指导,落实“三同步”原则,加强对涉邪教突发舆情的导控。摸清辖区邪教组织种类、人员底数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处理和教育转化工作,实现“清底数、明网络、打骨干、重教育、强宣传”的目标,汇总涉邪人员信息,实现对涉邪人员的动态管理。主要任务是做好“五个一”,即一个宣传栏窗、一块工作职责牌并上墙、一个图书角(室)(有反邪教知识读本或宣传资料)、一本资料台账记录、一支义务宣传队伍。提升反邪教工作知晓率,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从而开创反邪教工作的新局面。

四、工作原则属地管理。集中整治的邪教人员,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摸排登记。

综合治理。整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平安考核(网格化管理),并同部署、同落实。

如实上报。整治工作涉及执政安全、社会稳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如实上报各类邪教组织、人员和案(事)件情况,决不允许瞒报、漏报、谎报。

五、工作内容(考核指标)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村(居)、进宗教场所”。“六进”活动开展过程中,社区、村(居)和宗教场所要创造条件,建成特色阵地建设。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反邪教义务宣传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反邪教主题宣传活动;在册“法轮功”邪教人员转化率达到90%以上,反复率低于10%;其他邪教人员转化率在90%以上;当年没有新增邪教组织和邪教人员,不发生本地邪教人员参与的邪教案(事)件;不发生境内外勾联事件,境外邪教组织渗透得到有效阻断,图谋出境的邪教人员被成功制止;群众对反邪教工作的知晓率在100%;六、工作步骤准备发动阶段(5月)。街道成立开展邪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精心制订实施方案;召开由各社区两委、治保主任、妇女主任、企事业单位保卫科长及各网格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动员和部署。并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反邪教工作业务培训。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配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同步启动。

深入摸排阶段(6月)。摸排工作以“综治中心、派出所、社区综治干部和网格员为主,群众举报为辅”的模式运行,凡摸排出的对象属在册人员的,由辖区民警、街道专管员和社区综治干部逐一见面;属群众举报发现和非在册人员的,由辖区民警及网格长逐一见面。

教育处置阶段(7月-9月)。巩固教育提升阶段,每季度开展一次回访教育,确保邪教人员稳定,回归到正常生活生产。

总结阶段(10月)。街道党委政府将根据各社区、单位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表彰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人进行处罚。

2020年防范和打击邪教工作实施方案3按照中国反邪教协会和自治区反邪教协会要求,盟委防范办和盟反邪教协会决定在全盟范围内深入开展“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为原则,广泛组织发动各旗县市(区)党委防范办、各级反邪教协会和反邪教志愿者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抵御邪教的能力,在全盟营造“崇尚科学,远离邪教”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厚积反邪教的社会土壤。

二、活动名称活动名称为“2020年××(地区名称)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2020年8月30日-9月30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举行“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四、活动范围各旗县市(区)党委防范办和各级反邪教协会在全盟社会面组织开展活动,重点组织推动全盟农村牧区和宗教场所“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活动要求(一)坚持活动的群众性。“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全盟各级反邪教协会的作用,广泛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真正实现群众自我教育的目的。要从群众关心、迷惑、迫切需要解决的邪教问题入手,选择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参与的活动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反邪教宣传的效率和覆盖面,切实增强各族群众防范抵御邪教的能力。

(二)坚持活动的实效性。一是宣传内容要丰富多彩。要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给宣传活动注入鲜活的内容,提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要坚持以案释法,组织广大群众观看《正道》《净土》《警钟》等反邪教警示教育专题片,提高反邪教宣传的效果。二是宣传形式要创新灵活。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实现集中教育与群众自我教育的有机结合。在发挥好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及时、迅捷的优势,增强宣传月活动的时效性和影响力。三是宣传对象要有针对性。在坚持宣传活动“进机关、进课堂、进企业、进村嘎查(社区)、进教堂(寺庙)”的基础上,要突出对农牧民群众、青少年学生等易感人群的宣传教育,将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中小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旗县市(区)党委防范办和各级反邪教协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充分发挥反邪教协会组织完善、贴近群众、智力密集的群团优势,做到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及时督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坚持“统一主题、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原则,广泛联络有关单位和团体,实现大联合大协作,扩大“防范邪教宣传月”的社会影响力,确保“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活动期间,各地要注意收集整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中央、自治区反邪教媒体和盟委防范办、盟反邪教协会投稿,并利用当地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防范和处理反邪教工作方案

为巩固“平安先行社区”建设成果、维护社会稳、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发展、按照区、镇反邪教工作精神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邪教组织的防范和控制,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主题,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开展反邪教服务活动、通过宣传载体,服务载体、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反邪教教育、一扎实、有效地反邪教工作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区、创造安宁祥和的宜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安定稳定是社区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根本保证,社区建立健全反邪教领导小组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为组长、责任民警与治安主任为副组长的反邪教工作机制,形成社区书记、主任负总责,社区段警与治安主任具体抓落实,以辖区单位负责人及社区老党员、平安中心户长为骨干的反邪教工作管理网络,形成齐抓共管之势、把反邪教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

反邪教工作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主题,主要有四项内容:

1、反邪教知识宣传教育。邪教的种类和特征、邪教的危害、邪教的骗人伎俩、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侵蚀。

2、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3、科技知识宣传教育。学习有关科普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

4、引导居民群众健康娱乐,抵制邪教分子的侵浊、增强反邪教意识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教育。

四、工作方法。

1、将反邪教工作与“四个纳入”相结合、开展社区各项工作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融入长期的社区宣传教育服务中、以积极、健康的文化引导居民群众。

2、切实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要坚持经常性的摸底排查工作制度,摸清邪教组织的数量和分布地点;有效遏制分子流传作案。对在册的“*”重点分子(骨干人员、顽固分子、未转化人员)进行走访和劝戒。

3、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坚持回访帮教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落实社区、单位、社区民警“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有效果的帮教工作,尽力帮助解决转化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体验到党和政府关怀,真正和邪教划清界限;深入开展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及时掌握“*”骨干分子及其他邪教重点人员情况。

4、健全监控措施,落实责任人。组织社区保安、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在敏感期加强巡查,做好辖区“*”及其他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的防范控制工作,实行“一盯一”24小时监控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不失控;发动群众,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防范、检举揭发“*”及其他邪教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5、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辖区各单位值班和信息收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搜集上报有关“*”及其他邪教组织活动的'各种情报信息,做到发现得了、管控得住、打击及时、处理有效。实行值班“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等邪教组织破坏安定稳定事件必须立即控制相关人员,同时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镇综治委报告。

五、工作目标。

通过反邪教教育,使社区群众受教育、增强对“*”等邪教组织认识,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明显增强,并能自觉地同邪教组织作斗争,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安定。

防范和处理反邪教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范邪教工作会议及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强基固本”工作,20xx年安监局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将围绕全面深挖打击、防范控制、教育转化、宣传教育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为巩固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安定,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与此同时,严密防范境内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活动以及境外邪教组织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努力获取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严密掌控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挤压、限制,同时把握时机,讲究策略,分类解决。

常抓不懈,积小胜为大胜,防止形式主义,克服“一阵风”现象,达到教育工作常态化。

三、以“无邪创建”为载体,加强反邪教基础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性“无邪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防范邪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扎实地推进“无邪教科室”等创建活动,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继续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深化“四个纳入”,进一步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继续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的有机结合。发挥村、社区反邪教工作专管员、信息员的职能作用。充公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四、以重点人员法制教育为载体,加强分类转化探索。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巩固工作为重点,把教育转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教育转化考核机制,形成“回归社会工程”、社会帮教巩固、法制教育攻坚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转化“法轮功”痴迷者。通过有效工作,使重点人员数量逐步减少。

以“回归社会工程”为基本抓手,完善社会帮教巩固工作。结合“回归社会工程”年度工作目标,深化回访帮教工作,在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面扩大到其他有过违法行为、参加过法制教育学习班的“法轮功”人员,努力掌握隐性的反复人员及未掌握人员,及时跟踪其动态变化。此外,要继续实行“法轮功”巩固痴迷人员挂牌攻坚,加强对其他邪教成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其他邪教一般成员的教育引导,教育其认清邪教危害,帮助他们脱离邪教组织。

五、以经常性排查摸底为载体,加强打防控工作。采取精确有效的措施,以打击制作传播攻击党和政府的反动宣传品违法犯罪活动和反转化活动为重点,以摧毁邪教地下组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强化专案侦查,适时开展“打流窜、打团伙、打勾联”专项行动。继续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重案必破,主动进攻,形成震慑。实现排查摸底常态化,把“法轮功”和其他邪教防控工作纳入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之中。开展经常性走访调查和入户调查,建立台帐,定期分析研究,摸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动态,获取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控其活动动态,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其非法活动。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构建群防群治的机制。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其进京赴省到市或在本地公开聚集滋事。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严防“法轮功”人员书写、喷涂、悬挂大幅反动标语和大面积散发反动宣传品,在社会面制造恶性宣传煽动事件。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插手群体性事件,严防邪教组织制造极端事件。继续做好防范“法轮功”电话骚扰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科学推进防范处理邪教的各项工作,不断开拓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新局面。

防范和处理反邪教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我校的预防邪教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二、学校每学期利用一个周时间,通过教师会、家长会、班会、校会、黑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反邪教工作宣传教育。

三、每学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上一节主题班会、出一期黑板报专刊,配合学校做好反邪教工作。

四、学校校长、安全负责人员具体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利用校会、教师会总结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做好工作开展的痕迹管理和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长抓不懈。

开展防范打击敌对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工作方案范文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

危害。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1、动摇了人们的信仰:由于非法宗教活动的开展,参和人员的增多,活动的频繁,就扰乱了人们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感觉渺茫,使人们失去信仰,不信马列主义、不信科学,而是信鬼神,相信伪科学,去求神拜佛,祈求菩萨保佑。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2、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由于非法的宗教活动,一些信徒和半信徒参和后,蒙受了欺骗,加之有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失去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他们结成团伙,成为了非法宗教势力,有的公开对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有的工作开展,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3、扰乱人们的思想,严重地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的开展。由于非法宗教活动的开展,使人们的思想蒙上了一层阴影,造成了极度的混乱,分不清什么是理想、信念,什么是异端邪说,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什么是美和丑、真和假、善和恶等,对农村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利,延缓了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的进程。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4、影响了家庭团结,造成家庭不和睦。有些的夫妻反目,有老俩口闹矛盾,有的青少年误入歧途,荒废了学业,误了青春等,破坏了家庭美德教育活动的开展。

一、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5、侵袭了农村社会主义健康阵地,削弱了党的基层组织。由于非法宗教活动的频繁开展,加之一些地方党组织的软弱涣散,成为了少数宗教职业者、信徒的可乘之机,甚至有的和基层党组织对抗,使得有些工作难以开展,严重地侵袭了我们纯洁的社会主义阵地,削弱了党的基层组织。

二、有关宗教和教育分离的法律法规。

二、有关宗教和教育分离的法律法规。

一、关于宗教不得干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解释:按以上规定,组织、引导、支持、允许、纵容学生信教、参加宗教活动,必然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执行,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其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二、有关宗教和教育分离的法律法规。

二、不得强迫公民。

开展防范打击敌对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能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三非”的危害和反动本质,自觉抵制和主动检举揭发“三非”思想和人员,落实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做到师生不信仰宗教、不进宗教场所、不穿戴宗教服饰,特制东买里乡中学师生制止“三非”专项活动公开承诺书。

本人承诺:

一、自觉做到不信教、不进宗教场所、不穿戴宗教服饰,伊斯兰斋月期间不封斋,不宣传宗教内容,不传播宗教宣传资料。

二、不参加“三非”,不传、不看“三非”光碟、书籍、网络内容,不参与境内外互联网学经。

三、对发现进入宗教场所的未成年人及时制止。

东买里乡中学。

2013-6-26。

班级                      时间:

开展防范打击敌对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工作方案范文

活动内容:崇尚科学反对非法宗教。

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广大师生识别非法宗教,抵制非法宗教的能力,进一步净化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教育学生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非法宗教”的观念,强化师生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邪教侵蚀,同时让学校成为传播科学文明的阵地。

相关材料:

一、什么是非法宗教组织。

非法宗教组织——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的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手段,盅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全世界上有5000多个邪教组织。

二、非法宗教的本质。

非法宗教是“社会的毒瘤”,“人类的公害”,“精神毒品”,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东西。

非法宗教组织的共同特点:(一)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二)进行精神控制。(三)秘密结社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四)不择手段骗敛钱财。(五)反政府,仇视社会。(六)编造伪科学。

三,非法宗教组织对世界的危害。

四,非法宗教组织的主要特征。

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

编造非法宗教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术语,编造和散布各种歪理邪说,妖言惑众,为的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分,达到对群众精神控制的目的。

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自身的神圣地位,维持信徒对自己的效忠的基本手段。

秘密的非法活动。

五、邪教和宗教的区别。

(一)在宗教和邪教中,人和神的区别。

(二)宗教传教是公开的,邪教是诡迷的。

(三)宗教拥护社会,维护人类,相信科学,而邪教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

(四)宗教人员行善积德,邪教组织骗钱敛财。

(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而邪教的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六、世界各国对非法宗教组织的态度。

一是依法对邪教组织加强监控和管理.

三是加强国民抵御邪教能力的教育.

二是依法严惩邪教组织的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

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反非法宗教教育。

(一)反邪教存在教育滞后问题.

(二)统一思想提高反邪教教育认识.

(三)深入开展反邪教教育,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四)建章立制.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hui。

防范打击邪教工作方案

为了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市、区综治委会议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现就反邪教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策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二。反邪教标准。

年度内实现“三个为零”:1、“”等邪教组织人员赴区以上滋事和聚集滋事案件为零;2、“”练习为零;3、利用有线电视插播邪教信息为零。“三个打击”:1、打击华南教,2、打击门徒会,3、打击三班仆人派。

三。反邪教措施。

(1)治安防范工作,构建群防群治网络。构建以“社区控管、路路巡逻、边际堵管两防为重点,促进社区防范网络建设。继续在城区开展以“两管两防”为主要内控、单位守护”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控体系。

(2)加强对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抓好内部单位自防、社区联防,切实控制和减少各类发案。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不懈的开展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4)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四五”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开展防范打击敌对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工作方案范文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 05日 。

活动内容:崇尚科学 反对非法宗教 。

活动目的: 。

相关材料: 。

一、什么是邪教。

二、邪教的本质 。

邪教组织的共同特点: 。

(一)打着宗教和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

(二)进行精神控制。 。

(三)秘密结社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

(四)不择手段骗敛钱财。

(五)反政府,仇视社会。

(六)编造伪科学。 。

三、邪教组织对世界的危害 。

(一)践踏人权,残害生命。

(二)实施精神控制,剥夺人的发展权。

(三)泯灭亲情,破坏家庭。

(四)扰乱治安,破坏社会稳定。

(五)勾结外敌,反共反华。

四、 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 。

(一)教主崇拜,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 。

(三)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自身的神圣地位,维持信徒对自己的效忠的基本手段。 。

(四)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敛取钱财,这是现代邪教组织的一大经济特征。现代邪教教主大都是骗钱敛财的暴发户。

五、邪教和宗教的区别 。

(一)在宗教和邪教中,人和神的区别。 。

(二)宗教传教是公开的,邪教是诡迷的。 。

(三)宗教拥护社会,维护人类,相信科学,而邪教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 。

(四)宗教人员行善积德,邪教组织骗钱敛财。 。

(五)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而邪教的教义都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

六、如何防范抵制邪教? 。

一是从我做起,不信邪教,抵制邪教;

二是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不信邪教,拒绝邪教;

三是发挥我们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四是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歪理邪说。

镇年上半年防范打击邪教破坏和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非法宗教活动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一种危害。非法宗教活动会侵蚀人的精神财产,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和长治久安。按照**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防范打击邪教破坏和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责任分工方案》,我镇多措并举,坚决打击邪教破坏和境外基督教渗透行为。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

书记。

任组长,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为副组长,司法所、文化站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为成员的专项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反邪教和境外基督教渗透的工作领导,分析我镇实际形势,及时部署有关工作,落实好县委政法委的责任分工方案精神。

二、广泛宣传动员,做好警示。

教育。

为让群众广泛参与到防邪教和反境外基督教渗透工作中来,我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村组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入户发放传单;二是通过下乡开展流动防邪知识讲座;三是赶集天人员流动大的地点用小喇叭进行播放;四是在微信群中转发防邪法律知识和相关案例作警示教育。通过多方面的宣传,全镇上下形成了良好的防邪局面。

三、抓好摸排整治,做好人员管控。

按照。

领导。

小组安排,各村(社区)对本辖区进行了详实的摸排。

工作。

发挥网格员村组干部人熟地熟的优势将网格员和村组干部排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摸排出的线索登记在册并及时上报镇工作专班。镇工作专班接到线索后及时反省再次进行核实了解对摸排中发现的可疑人员一律密切关注做好管控措施。采用人盯人、“雪亮工程”平台在线巡视的方式观察可疑人员动向。目前我镇经排查未发现邪教重点人员和境外基督教渗透人员。对摸排工作中发现非正规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一律叫停有效遏制“精神传销”。

半年来,我镇防邪教和反境外基督教渗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宣传教育方面全社区群众、居民都积极参加了活动,有力的促进了我镇的发展建设,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

2021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3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

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

总结。

报县处非办。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时间和范围(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四、宣传内容(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五、宣传方式及要求。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5至6月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市范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3.拓宽宣传渠道。在继续加大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等传统渠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各县(市、区)处非办要充分发挥协调调度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宣传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市委宣传、网信部门协助组织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人行、银保监部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

2.拓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各地、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一)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国家和我省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处非办将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5月1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11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市处非办将择优在“沧州金融动态”予以编发,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社区年开展防范和处理反邪教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我校的预防邪教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二、学校每学期利用一个周时间,通过教师会、家长会、班会、校会、黑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反邪教工作宣传教育。

三、每学期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上一节主题班会、出一期黑板报专刊,配合学校做好反邪教工作。

四、学校校长、安全负责人员具体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利用校会、教师会总结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按照“防范为主,打击跟进”原则,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我做起”为主题,最大限度地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以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工作,全面揭露犯罪手段,普及防范常识,提高防范意识,减少案件发生,保障企业、群众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高新区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邹杰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部门、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和组织协调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股,由**同志协调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股室、企业服务中心、各企业要根据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提升广大企业职工、辖区群众的防范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企业、各股室、企业服务中心一是要严格执行园区管委会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联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二是要积极与公安、银行、金融、电信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建立健全防范电信诈骗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整体合力,共同预防各类诈骗案件的发生。

3、严明纪律,强化责任。

根据“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宣传工作责任。

凡在重点敏感时段发生去京访、赴省集体访的一律实行通报,并实行奖惩措施,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问责”制度,视情追究案件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4、严格值班,强化信息。

各企业、各股室、企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

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零报告”制度(重点敏感时段每天下午4时向党政办报告),对本辖区、本部门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面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联席办的部署要求,以及市政府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市长、公安局长黄xx“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升防骗、识骗能力”的批示精神,决定自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为厦门会晤安保以及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以“防范诈骗人人参与平安漳州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声势,营造氛围,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积极检举揭发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线索。

通过全覆盖的宣传,实现辖区此类警情数下降35%以上的目标。

(一)近年来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取得的战果。

(二)各单位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主要做法、成效。

(三)当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包括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事主涉嫌贩毒、洗钱,以中奖、退税、银行卡透支、低价卖车、高薪招聘、虚构绑架、电话欠费、冒充黑社会报复等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四)群众识别常见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五)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六)群众举报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1.电视、大型led播放动漫宣传片;2.入村入户分发宣传折页;3.横幅悬挂宣传标语;4.户外led播放宣传标语;5.张贴宣传海报;6.学校、企业举办宣传讲座;7.微信公众号刊登预警提示;8.利用报纸、广播等进行宣传。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刑侦大队:要对接协调相关职能单位配合宣传,及时提供宣传彩页、海报、短信、标语、专题宣传片等宣传资料,为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形成合力;在受理诈骗类报案时,须动员报案人添加关注福建警方防骗热线微信公众号;协调当地工商部门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防骗宣传教育,并提供协助;根据市局部署印制“致全县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给企业、大客户的一封信”通过报纸刊登、邮政信箱投递、学校“小手拉大手”、社区张贴、派出所巡逻车广播宣传等方式或渠道,将公开信的内容逐家逐户传递到全县居民家中,力争使全县居民对公开信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主动对接银行系统、三家运营商,要求其负责在各自营业场所分发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防骗动漫情景剧。

(二)指挥中心:依托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及公安机关建设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协调本地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防范宣传,推广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j96110-8),引导群众在收到疑似诈骗信息时,第一时间拨打热线寻求帮助。

(三)治安大队:协调各商业银行强化柜面防阻工作,对大额转账和新办、补办网银业务的客户,经核对存疑的,立即提示劝阻和暂缓办理;协调各通信企业在用户办理购买手机或申请手机卡业务时,配发宣传彩页,通过手机短信群发功能向全县用户群发公益警示短信;协调辖区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发放《致全县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扩大防范宣传覆盖面。

(四)网安大队:协调所在辖区商业网站、论坛等播放5集防骗动漫情景剧宣传片,要求本地各家网站、网吧必须在开机时链接防范网络新型犯罪的内容,配合做好宣传活宣传动。

(五)经侦大队:与银行建立和畅顺相关涉案资金账户司法紧急查询、冻结途径;建立预警机制,商请银行部门对大批量开设银行账户的客户资料及短时间内有大量异地款项汇入的帐户加强监控,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加强账户实名制的贯彻执行力度,对开户资料详细核查。9月底前完成协调工作。

(六)各派出所(警务区):组织民警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市场、校园、宾馆、网吧、娱乐场所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各村(居)委会、派出所等办公场所和电信、金融各个营业网点至少张挂一幅宣传横幅,并深入村居分发、张贴防骗宣传折页、海报,确保覆盖率达40%以上;协调所在辖区具有led或电视显示屏(包括小区电梯口广告屏)的单位、企业滚动播放5集防骗动漫情景剧。

(一)精心组织,督导跟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局方案要求,制定了出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层层建立责任制并落实到人,确保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局成立了宣传活动督导组,由戴清松任组长,黄海山任副组长,王燕凤、黄清芬为联系人,负责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与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根据《长泰县公安局“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及人员进行问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二)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问题通报,强化失职问责、追责。凡所属辖区发生1起被骗金额10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向戴春生副局长说明原因并查找问题,凡发生单起群众被骗金额达50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所长向局长说明原因并倒查派出所宣传防范的失职责任;发生单起百万元以上案值的案件,根据《长泰县公安局“打招呼、谈话、告诫”教育问责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所长、所责任领导及人员进行问责;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透的,打击防范未落实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及民警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形成合力。防范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协调运作、形成合力。要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动基层工作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厂矿、医院、企业等单位开展工作,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骗宣传;要协调宣传、广电、网信等部门组织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开展跟踪报道、深度报道,体现各成员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成效,揭露犯罪手法和危害,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和电视教育短片,确保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方案

近期我旗电信诈骗案件频发,群众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反映强烈,为有效控制发案,坚决扭转发案快速上升态势,力争实现“两升两降”的工作目标,切实减少人民群众损失,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加大对宣传防范的工作部署,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末,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的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全旗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打法,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的总体原则,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坚决遏制住其高发多发势头。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要努力实现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在保证打击犯罪主业不动摇的同时,也要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各地要以“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守护千万家”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市局的工作部署,确保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起到实效,现提出以下几点工作措施:

(一)营造氛围,集中宣传。

各所队室要尽快梳理辖区高发、多发、易发的诈骗类型,针对各类诈骗的作案手段及防范要点,在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规模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营造防范电信诈骗氛围,此项工作由刑警大队牵头。

(二)针对重点,严防大案。

开展一轮专题培训,针对公司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进行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开展“签署告知书”的活动,强化对财会人员等高危群体的宣传防范工作,确保每名财会人员都能正确识别主要针对财务人员的各类诈骗手段,严防大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于5月底之前,以辖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财会人员集中开展专题培训会,此项工作由刑警大队和派出所共同完成,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会议,刑警大队负责讲解。

(三)依托社区,深入宣传。

一是召开警情通报会。各派出所要协同街道办、社区,组织开展一次辖区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场所负责人或物业安保负责人参加的防范电信诈骗警情通报会。社区民警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居民代表、物业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加的防范电信诈骗警情通报会。

二是开展入户走访活动。结合社区民警下社区巡逻走访工作,社区民警可带领业主委员会、物业代表、志愿者队伍针对易受骗人群开展“入户式”宣传。

三是开展校园集中宣传活动。派出所社区民警要深入各学校,以学校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范电信诈骗专题宣传活动。

四是设置一批宣传展板。要组织、指导辖区银行、医院等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社区的主要出入口、电梯等醒目位置设置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展板,张贴或播放防范宣传资料,开展广泛宣传。

五是发放一批宣传资料。要结合辖区实际设计制作一批宣传资料,各派出所要会同群防群治力量,结合日常巡逻工作,向沿街各单位发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资料,扫除盲点,扩大受众。

(四)联合宣传,拓宽领域。

要借助公共媒体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宣传内容,通过案例讲解各类诈骗犯罪的手段和防范要点。对于已经破获的电信诈骗类案件,要进行专题宣传,营造出良好舆论氛围。

(五)旗局牵头,合力宣传。

旗局要在人流密集地组织一次反电诈宣传活动,调动人民群众同各类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浓厚氛围,再掀电信诈骗宣传热潮。

(六)因地制宜,开展调研。

刑警大队要安排专人完成一次调研活动,针对各地近三年的受害群众受骗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分析、总结受害群体的特点,如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等,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一)注意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各所队室要注意宣传形式,避免拉标语、喊口号等简单应付,一定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结合本辖区多发案件特点,通过各级媒体及街面各个led屏幕循环滚动播放防电信诈骗画面、字幕以及案例,深入居民小区制作防电信诈骗宣传牌、安装于各小区楼道口,使那些不上网、不看报的老人在家门口也能了解到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并且要及时反映出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的举措成效、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宣传防范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揭露犯罪手法和危害,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防范电信诈骗氛围。

(二)扩大宣传范围,争取最佳宣传效果。各所队室在集中宣传期间,要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建立畅通的宣传通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模式及互联网新媒体,组织力量“进社区、进银行、进校园、进营业厅”的“四进”活动,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宣传活动。要及时向公众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报警投诉平台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和犯罪嫌疑人,在全社会营造防骗反骗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所队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10日、25日上报工作进展(要写明组织开展宣传方式、渠道、过程、范围等具体宣传工作内容。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

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

总结。

报县处非办。

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权益工作方案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还受法律保护下监护人的保护。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权益工作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全县中小学校。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为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关于开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坚持系统治理,认真落实《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及时发现、依法办理、妥善救助、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格局;坚持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铲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努力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以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促进集中查处一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发挥法律威慑作用。

(二)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犯罪,强化对留守儿童的犯罪预防。联合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综合救助、监护干预等保护机制,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案事件发生。

(三)以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为重点,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办理一批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侵犯人身或财产犯罪的典型案例,通过检察建议、“等”外公益诉讼等途径,加强网络违法信息的治理。

(一)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突出打击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对此类犯罪加大指控犯罪力度,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充分发挥刑法震慑作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逐步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二)推动建立被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同建立被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推动在全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性侵犯罪“一站式”询问取证等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奠定制度基础。

(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监督有罪不究、重罪轻判、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深入分析、总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规律特点,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性侵害未成年人等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执法标准。

(四)积极开展相关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继续巩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国试点工作成效,加强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收养、继承、教育权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补强未成年人重大利益家事审判活动监督“短板”。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积极稳妥提起检察公益诉讼。

(五)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根据被害人实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提供经济救助、复学就业、身心康复、法律帮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突出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六)深化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以亮晶晶“向日葵”未检工作室为平台,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法治宣传和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大力推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管教能力。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并共同参与,努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图书馆、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引领青少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完善线上法治教育平台,推动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立体化工作格局。

(七)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娱乐场所、网吧、宾馆及其他场所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辍学等重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认真分析研究这些领域存在的问题,监督主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推动长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信息披露机制、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和移送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原因和趋势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是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党和人民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切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加强组织领导,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善用各种监督手段,提升法律监督刚性。

(二)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延伸职能,依靠党委领导,与公安、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保障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三)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在司法办案中注意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尊重其人格尊严,对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的资料及相关涉案情况予以严格保密,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加强隐私保护的同时,加强对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认真贯彻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奋力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推进三都水族自治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工作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7月30日之前的目标任务是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全县未成年人基数及分布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1年7月至年底的目标任务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聚焦全县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在全县建立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建立健全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担任双主任,在县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承担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工作。同时,为强化党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纳入平安三都县建设总体布局,在县委平安三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小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紧紧依托平安三都建设运行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承担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强化调度督办,总结推广经验,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在县委平安三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组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县未保委决策部署,沟通掌握各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保障措施报州未保委。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报告,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评估。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县未保委及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一个专班、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专班集中办公,负责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调度督促专项工作稳步推进。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组织直相关部门,制定地方党委政府、各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聚焦“应用成果、制度成果、机制成果”,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按照“迭代升级”要求分类列出重点工作内容,并加快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口联系指导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时了解对口联系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判工作态势、探索专项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三都建设年度重点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二)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探索多元融合、多点触发的预警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建立覆盖县、各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五级联动的监测报告机制,依托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充分发挥教育行政(学校)、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检察院、司法行政、法院、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团县委、县妇联、各镇(街道)。

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各镇(街道)。

参照省级未成年人统计指标体系,依托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发挥线上线下摸排融合优势,综合分析研判全县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关爱保护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工作专班,着力抓好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对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提质增效,打造成集“养、治、康、教、社”为一体的区域性儿童集中养育机构。对现有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功能优化整合,在没有儿童服务设施的村(社区)新建“儿童之家”,实现城乡社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针对全县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组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专班。以镇(街道)为单位,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督促学校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参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推广“守未联盟”app,搭建法治宣讲直播平台,传递法治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犯罪基地”建设,深化基地的载体和抓手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团县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专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校园暴力、拐卖儿童等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倚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使用,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服务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采取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

牵头单位:县检察院。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各镇(街道)。

依托原有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开展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一批”存量消化处理办法,做到动态跟踪、适时了解、稳妥消化,大幅减少早婚早育存量。积极推动“5+1”源头治理工程,从根本上铲除早婚早育土壤。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政法单位、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督促各相关部门(系统)把未成年学生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工作管理和推进,督促学校和教师切实将“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在我县全覆盖。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规定,编制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危害等动漫作品,对法律条文进行通俗化解读,在主流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专门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提升专门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转化机制。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四)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由县妇联、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委网信办、县检察院等单位牵头,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筑牢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由镇(街道)、村(居、社区)负责组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及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要对当事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县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借助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考核杠杆,促进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

牵头单位:县妇联。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整合、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和校长考评考核范围。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我县各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的作用,加大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学校发案少、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原则,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道)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少先队员法治教育,发挥少先队员实践育人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查,及时研究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积极解决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问题。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经常、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努力减少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团县委组织要大力推动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依托“青年之家”、“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维权岗”等阵地有效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的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残联组织要加强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职工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推动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组织要在职责范围内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民政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多渠道培育专业社会力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艾服务。继续实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项目,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禁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坚持党管互联网,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宣传、网信、公安、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电影、广播电视、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管理,完善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备案管理制度。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加大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供给力度。加强对低俗有害信息,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低俗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导向不良内容,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即时通讯工具群圈、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压实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在办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严厉打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拐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校园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勾结、胁迫、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方针,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大力建设“一站式”办案区,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纳入治安防控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

牵头单位:县检察院。

责任单位: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各镇(街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绩效评价。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镇(街道)、村(社区)职责范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落实落细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要求。

(二)加大工作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场所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三)充实工作力量。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线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各镇(街道)整合相关编制资源、盘活编制存量、推动机构转型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承担好需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和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

(四)深入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县有关新闻媒体可设置专栏,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热点事件的宣传报道,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权益督查专员,负责牵头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法制办、县法治办《市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及《县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进一步扩大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防范宣传面,全面提升本县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xx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支持与配合,切实营造警民携手、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良好氛围。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昌锋担任,副组长由副政委董继军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刑侦大队负责人秦翔担任,成员由指挥中心以及督察、刑侦、网安及派出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

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临近春节诈骗活动猖獗的.重要时期,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时间为20xx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集中宣传活动后,将“防诈骗、不参与”宣传工作常态化。

(一)预防不法分子打着扶贫旗号的敛财诈骗;。

(二)预防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敛财诈骗;。

(三)预防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集资诈骗;。

(四)预防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短信的敛财诈骗;。

(五)预防不法分子冒充亲友的敛财诈骗;。

(六)预防不法分子以保健为名诱骗老人钱财的诈骗。

(一)利用电视台等主流谋体开展宣传;。

(二)利用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四)利用大型广告牌、led显示屏、公交车led显示屏开展宣传;。

(五)制作宣传牌(栏)、悬挂横幅标语等开展宣传;。

(六)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宣传;。

(七)利用圩日、各种节庆日开展宣传;。

(八)利用扶贫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

(一)注重统筹,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注重积累,及时上传。各单位在开展集中宣传及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情况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拍摄、录制,保存影像资料,保存各种文件、文章,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备检。同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刑侦大队。

(三)注重总结,及时上报。刑侦大队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月21日报县法建办。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集合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深思熟虑,并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工作原则。

通过一个月全县覆盖城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预警体系。

(一)动员部署阶段。

县处非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三)总结提高阶段。

1.相关政府网站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与网民在线进行互动交流。

2.通过在《报》、县电视台刊登、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3.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网络借贷、私募投资、交易场所、民办教育、担保、养老、殡葬、房地产等案件高发领域为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引导投资人树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

4.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突出抓好处非宣传进社区进居民小区工作,选择中心城区1-2条主干道,连续1个月投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平面广告。同时,每周至少一天,在车站、市场、商场等人群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点,开展现场咨询,并发放防范制非法集资宣传单。

6.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7.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须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8.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本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与全县宣传活动同步组织,既要面向行业内,也要面向全社会,重点要针对本行业已出现的案件或风险,组织系统内以及所主(监)管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网站、行业性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

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处非办: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小额贷款、保险行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保险业从业人员和互助保险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报》、县广播电视台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县委政法委:负责会同县委群工部,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委群工部:负责会同县委政法委,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安排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根据案侦、处置等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干部职工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和参与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处非宣传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安排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农业、畜牧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合作(会)社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林业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托管造林、林权转让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商品现货、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文化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负责在活动期间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工作。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组织安排县内人行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全县银行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案例警示教育。

(一)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参与,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宣传月活动平稳、有序、有效开展。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

(二)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县处非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工作组对各成员单位处非宣传工作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推动处非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横向沟通交流,注重借鉴其它地区、行业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住非法集资现象高发势头。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5至6月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市范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1.突出宣传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集中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将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3.拓宽宣传渠道。在继续加大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等传统渠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各县(市、区)处非办要充分发挥协调调度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宣传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市委宣传、网信部门协助组织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人行、银保监部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

2.拓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

各地、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

(一)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国家和我省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处非办将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5月1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11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市处非办将择优在“沧州金融动态”予以编发,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处非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处非办。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xx〕5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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