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看法和心得体会大全(23篇)

心得体会可以是对于某一特定主题的总结,也可以是对于生活中点滴细节的思考和悟得。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撰写心得体会有所帮助。

保险心得体会

我来xx人寿有一段时间了,有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成绩,本来不值得赞扬,但领导希望我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经验谈不上,我就聊聊我对保险的一点体会吧!这仅仅是我个人体会,仅供大家参考,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谅解!

首先,我觉得如果真想把保险做好、长久地做下去,让自己挣到钱、使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就得有打持久战的决心和毅力!如果没有这种决心和毅力,遇到人家的拒绝就想打退堂鼓,那就干脆放弃保险,换个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我觉得做保险被拒绝是常态,是非常正常的,不要因此产生挫败感和自卑感。我们可以做个换位思考,我们有时候去逛街、买衣服,我们常常是转上好多家才决定在其中某一家购买,那剩余的不都是被我们拒绝的对象吗?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拒绝别人,别人照样过得好好的,别人拒绝我们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要害怕拒绝,每天都要保持相当数量的客户拜访量!

其次,我觉得做保险是一种筛选工作,或者说我们做的是一种“沙里淘金”的工作,我们要大量地、快速地筛选我们的拜访对象,大量地排除那些“沙子”,尽可能快的找到我们的金粒!一个人要有财力,还要有参保的愿望,才有可能成为我们真正的客户。试想,如果一个家庭一年的毛收入只有2.5万元,而且还有孩子,你怎么能指望他每年拿出近1万元来买保险呢?除非他是疯了!所以,我们在拜访客户时,对于财力不足、收入仅够维持日常生计的的客户,就不要多花费时间和精力了!这就要求我们非常善于观察和分析,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内判断出对方是否有财力买保险;或者说,对方有财力买什么样的保险,这类保险对他有没有意义。如果有,就继续跟进,如果没有就赶紧放弃,换个目标,这就是筛选工作。我觉得我们做保险,要用20%的时间和精力,排除其中80%的无价值客户;要用80%的时间和精力,跟进其中20%有价值的客户。总而言之,要有所侧重,对无财力、无愿望的无价值客户,要迅速判断,迅速脱离,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

最后是我的一点忠告,如果大家有时间参加公司的早会,还是尽量参加的好,因为可以学习各个险种的知识,可以非常清晰、有条理地向客户介绍,以增强客户对我们的信任,促进最终的成交。如果我们对各个险种一知半解,经不住客户的询问,势必降低以后成交的可能性!

这些就是我的一点体会,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在实战中逐渐摸索出适合自己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让我们互相帮助、相互扶持、一起发大财!

保险心得体会

第一,在营销保险前,我们自己要对保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只有自己认同并熟悉的产品,才有可能成功的推荐给客户。所以在我营销每一个保险前,我一定会尽可能的了解清楚这个保险,特别是一些重要的细节之处,当与客户介绍这个保险时,你能把客户有疑惑的细节解释清楚,会让客户觉得你非常专业,并且对该保险的信心也会增加。

第二,把适合的保险推荐给适合的人。这点是很重要的,在熟知了我们代理的各种保险后,要选对营销的对象,不能乱撒网。一般我会先问清楚客户的想法,了解清楚客户的需求,再在我们代理的保险中选择适合的推荐给客户。

第三,数字表达很重要。在我们为客户介绍保险时,不能只说概念,毕竟客户大多数都不是很专业的,太多专业的话术会让他们觉得复杂,我们明白了客户却不一定明白,这个时候一些数字计算或数据比较就直观很多。如果说,在营销新华人寿的吉星高照时,就可以利用新华人寿提供给我们的理财计算器,将客户相关资料输进去,直接算出保险合同到期后客户可以得到的高中低三档收益。这样让客户直观的看未来的收益及得到的保障,会让他们对这个保险更感兴趣。

第四,建立与客户间的信任。回顾自己成功营销的客户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客户都是些非常信任我的客户。毕竟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投资,客户免不了会对相应的保险公司的整体实力进行估量。除了通过其他渠道去了解保险公司的情况,我们作为理财人员,给客户带来的信心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单止是保险,包括在营销别的产品时,我们也会发现,向自己熟悉并信任自己的客户营销往往容易得多,有得客户甚至会说,只要是你介绍给我的产品我就相信。因此,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要慢慢建立客户对自己的信任感,有句话说得好:客户是需要慢慢经营的。我出的一些保险单也是在给客户介绍后的较长一段时间才营销成功的。

还有一点,就是在给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多结合自身案例或身边案例。比如说,在营销赢家理财保险的时候,除了介绍清楚这个产品的性质,我会把自己和以前购买该产品的一些客户的经历拿出来跟客户分享,并与同时间推出的其他产品做比较,客户在听完我们自身的购买经历并经过实实在在的比较后,会对这个产品更加有信心。此外,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备齐主推保险的保险合同范本,当客户需要了解一些非常细节的问题,可以直接把合同范本拿出来给客户翻阅。

以上是我的一些小小的保险营销心得,有不对的地方希望得到各位的指正,希望我们能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中更有效的做好保险营销。

保险的心得体会

养老并轨又有新动作!据报道,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终于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意味着横亘在这两种养老体系中的制度高墙终被打破,任由2亿多农民工自由穿梭。

“接续”之所以如此重要,盖因“流动”是这样迫切。在一个人口大挪移的流动时代,多少农民工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摇摆不定:今年在大城市挥汗如雨,明年则打算回到农村创业,后年又可能重返城市,这是流动时代的“新常态”。然而,人在城乡穿行,养老保险是否也能游刃有余?很多农民工不愿意交养老保险,正是因为这个顾忌。

身体可以漂泊不定,但是关爱不应流离失所,对流动大军的关爱,不能被城乡二元所割裂,更不能被制度壁垒所阻断。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就是在回应农民工兄弟的利益诉求,在回答困扰社会流动的深层问题。无论在城乡之间摆动多少次,只要到60岁就能办理接续,那么农民工对养老保险还能有何顾虑?因为带不回农村所以不上保险,再也不是农民工内心的痛。

细审之后就会发现,制度创新不仅体现在城乡接续的物理变化,更体现在民生增量的化学反应。如果参保者到达退休年龄时,累加起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超过15年,就有可能在职工养老保险里面领取待遇,把新农保里的权益累加到职工养老保险里面。换句话说,当一个人参加过多种养老保险制度时,尽可能将其引导到能够领取到较高待遇的制度。

城市和乡村,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接续”需要穿过多少山山水水,跨越多少障碍藩篱,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这正是改革勇气的生动呈现。新一轮改革大潮已经起势,人们期盼更多改革能像养老体系接续一样,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千百年来,安土重迁、民德归厚一直是中国人的传统。当乡土中国进入流动时代,人口迁徙已经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是人们的内心仍然渴望安宁与稳定。希望更多政策像《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那样,给“流动时代”稳稳的关怀。

保险法心得体会

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6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第二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十条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五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的;。

(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

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第五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心得体会

怀着空杯的心态和期待的心情,我有幸参加了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第x期组训培训班。通过20余天的积极参与和全心投入,我在对寿险的知识、态度、技巧和习惯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这一切的取得,与领导的帮助和指导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领导的关心,我就没有机会参加这样高水平、高规格、超强度、超极限的提升班。在此向领导的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

培训班的课程紧张而有序,培训班的氛围严肃而又活泼。回首难忘的日日夜夜,收获良多,感慨万千,现向领导汇报如下:

第x期组训班有两条醒目的精神标语:一条是——寿险是人才的事业,人才是教育的事业,教育是培训的事业;另一条是——我为寿险而来,我为成功而来,我为理想而来。从培训班一开始我就把它们当作我的座右铭,时刻牢记在心,把首先端正态度作为成功与收获的起步。米卢曾说过:“态度决定一切1只有从心里认同了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能使行动变自发为自觉,才能产生良好和积极的效果。培训班为期三周的课程也有效地证明了这一点。第一节课班主任就要求我们认真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培训班过程中如何学习,想学到什么,学习后对自己有哪些期望?我觉得,首先要明确目标,树立信心,理论联系实际,严格遵守纪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踏踏实实朝大目标走去。不仅要以饱满的热情,专注的精神来听好每一堂课,同时也要学习讲师的授课技巧,互动的丰采,也要与各个地区的伙伴多沟通,多交流,从他们身上吸取更多的营养和灵感,每位伙伴都是老师,每位伙伴身上都有闪光的亮点,有着非常优秀的品格值得我去欣赏和学习。这样的机会,人生能有几回?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和努力呢?积极向上的态度是进步的根本保障,良好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总比别人多付出一点,总比别人多努力一些,总比别人多学习一分,离成功总会近些再近些。这是培训班给我的感受之一。

有意练功,无意成功。所谓成功,就是功到自然成。成功就是从不习惯到习惯的过程。所以,良好习惯的养成对成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人的辉煌,决不是偶然,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过岁月的千锤百炼和人生的坎坎坷坷。专家统计,一个良好习惯的养成,至少要经过37次的反复练习才能形成,而即形成的好习惯,可以陪伴其一生,一流组训的风范,要从培养良好习惯开始。在培训班里有许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椅子及时归位,上课手机不能携带,就餐不得喧哗,保持四周整洁卫生,着装整齐讲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老师们的良苦用心。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部队必然是一支习惯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部队。培训班全封闭的学习和训练是紧张而又愉快的,大家都以追求竞争、追求卓越、追求挑战的全新精神来投入,整合旧知识,学习新技能是目标,同时,我认为,良好习惯的培养也是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良好习惯的养成是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培训班是个很好的提升机会和修正的基地,因为在这里有来自八闽大地的伙伴们的友情提示和无私帮助,也有各位讲师的严格监督和热忱关心。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无疑会使学习进步得快些再快些。在长达三周的课程里,我的纪律是满分,这与我努力培养良好习惯是分不开的。组训作为职场的一名管理者与辅导者,自身必须具备光辉与正面的形象,以身作则,用实际的行动来感召和影响伙伴,做语言和行动的双巨人,这样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一流组训的风范的养成,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大目标的设定是不可缺少的,因为这是奋斗的方向和期待达成的境界,但日常生活中细节小事就可以体现组训的修练功底,正所谓: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优定乾坤。

保险的心得体会

20__年_月,县里招聘医疗卫生事业人员,我激动的报了名。经过笔试和面试,20__年_月,我终于走进了向往已久的医院,开始从事神圣的医疗工作。

才能发现问题。某些家长有一些错误的护理措施,必须得到纠正,需要耐心向他们解释。每个体检的小孩,我都建立了完善的健康档案,系统详细记录小孩的各项基本信息及体检信息。对于一些高危儿,还单独建立了专门的册子,以便进行跟踪访视,如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等。每天对一些小孩进行家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环境,护理方法,喂养发育状况。每月都有上百个小孩出生,需要详细记录他们的信息,需要进行家庭访视,电话访视,工作有些繁琐,但却有条不紊的进行。

每个小孩都是父母的宝贝,父母为了小孩的健康,付出了很多,我们每个医务工作者都能体会,因此都会给他们耐心详细的指导。对他们提出的问题都能做到全面的解答。使家长们高兴而来,高兴而归。通过这种互动沟通,既服务了患者,又提高了自己,辛苦一点又算得了什么。经常有家长打电话过来咨询问题,我也很乐意为他们解答。

我和我的同事在工作之余,会坐在一起探讨一些儿童保健问题,说出自己的疑问,相互作答,以便提高能力,完善服务质量。

不知不觉间一年的时光即将结束,回首20__年,总结一下经验及不足。20__年我希望做的更好,坚持医德修养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不懈努力,在这条路上,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古语有“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因此,我坚信我所从事的工作像临床工作一样是神圣的,值得付出青春。

学保险心得体会

近年来,保险行业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并选择购买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学习保险知识不仅仅是为了增加了解,更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通过学习保险,我深刻体会到了保险的重要性和价值,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谈谈我对学保险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保险给我带来了知识和技能的提升。在学习保险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保险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相关法律法规。我明白了保险的作用和功能,并学会了分析保险产品和合同。这些知识和技能让我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保险市场,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在保险理赔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学习保险还培养了我分析、判断和决策的能力,这对我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帮助。

其次,学习保险教会了我如何管理和规划个人风险。在生活中,我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和财产损失等。学习保险让我开始认真思考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保险措施。我学会了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并了解到了保险投资的原则和技巧。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个人风险,我可以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并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提供一个稳定的保障。

再次,学习保险让我认识到保险行业对社会的重要性。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还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通过学习保险,我了解到了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明白了保险对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积极作用。我进一步意识到了作为保险消费者,应该积极参与到保险市场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也意识到了作为保险从业者应该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增加社会信用和道德底线。

最后,学习保险给我带来了人生观和保险观的转变。通过学习保险,我更加注重未来的长期利益和稳定权益,而不是盲目追求眼前的短期利益。我深刻体会到了保险的风险共担和共济精神,明白了保险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我会认真对待每一项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避免在理赔时出现纠纷和争议。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到保险宣传和教育中,帮助更多的人了解保险、认识风险,提高风险意识。

综上所述,学习保险不仅带给我知识和技能的提升,还让我更好地管理和规划个人风险,认识到了保险行业对社会的重要性,并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和保险观。我相信通过学习保险,每个人都能在面对未来的风险时更加从容和自信,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让我们一起加入到学习保险的行列中,为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安康努力前行!

保险的心得体会

实习的日子里,我接受了锻炼,获得了提高。对于这次实习,我的体会有很多,其中最深刻的有三点:

1、保险业务员需要诚信待人。我们同客户打交道,首先要诚信,要善于与人沟通,这样客户才会信任我们。只有“将心比心”,保险才能做好。

2、保险业务员需要“三心”。即:热心、信心、耐心。保险为广大群众防范人生风险,让每个家庭都拥有平安。保险是“帮助别人、成就自己”,的伟大事业。因此,对同事拥有热心,对事业怀抱信心,对客户充满耐心。只有做好“三心”的人,才能做好保险。

3、保险业务员需要力争上游。每天的工作都是战斗。虽然说做保险勤奋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勤奋肯定不成功。只有不断进取,才能有成就。

以下是我对做保险的同仁提的几点小小的建议:

1、从事保险工作不能浮躁,要努力做到一丝不苟;

2、不要认为你在为别人打工,把保险工作,作为自己的事业发展;

3、在销售过程中,要多探索方法,力求新颖、独特。

自己在实习的每一天都在发现自己,对自己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但是这种锻炼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在销售中往往会碰壁,会有失败,好在还知道坚持!坚持去发现美好的东西,学习有用的知识。在实习的路上有苦,也有甜。通过汗水换来的成功是值得的!我愿意为此付出。

保险的心得体会

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4月13日。

2.实习单位。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3.实习意义。

实践报告是专科毕业必修的课程,目的是让我们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对今后进入社会起衔接作用。通过实习,我将自己在学校所学充分应用到工作中,并清楚的认识了自己其他需要掌握的知识。另外,实习是我们初步接触社会的过程,在这种接触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尤其是为人处事方面和专业技术方面,这些对我终身受用。实习结束之际,我想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实习总结。

1.实习单位简介。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责任保险)江苏省分公司于20xx年5月14日经江苏保监局批准成立。公司主要经营车辆保险、责任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工程保险、信用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长安责任保险江苏省分公司始终坚持长安责任保险的企业文化精神,秉承总公司“忠诚、专业、创新、进取”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走专业化经营特色之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积极探索责任保险发展的新途径、新领域、新渠道,努力为客户提供诚信、专业、周到的服务。

2.实习内容。

1)了解保险企业的组织体系,企业的经营目标及企业文化与发展史;

2)了解保险产品的分类及各险种试用对象和承担的风险;

3)了解控制风险对个人和企业及社会经济成长的重要性;

4)了解各险种的业务操作流程。

3.实习体验。

在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只有两个月,但这看似短短的两个月对我来说可是开始工作、步入社会的初体验。记得刚刚踏入长安责任保险的大门时,我顿时感觉到自己被无形的束缚住了,自己的行为举止时刻暴露在周围同事的目光中,一言一行都要注意避免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感觉好不自在。想想在学校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好不情愿步入社会、参加工作。但是,这是我们成就自身价值,服务社会的唯一途径,是人生必经的一步。很快,我适应了这样的环境,融入到了这样一个大集体中。

之后的时光就是学习的过程,在师傅的指导下,我在办公室做一些文员工作,整理材料、归类汇总等,其他时间就是捧着公司的资料学习。貌似年轻人对新知识的学习都很有热情,我上班看书,回家照样看,我花了两周的时间就把5本书看完,因为我迫不及待的想把这些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我也要像师傅一样,去做主要业务,而不是在办公室干文字工作。可是师傅老不给我这个机会,我一时心灰意冷,消极做事。师傅好像看出了什么,他在一次与客户交谈的过程中,让我在旁边听着。这是我才明白,自己是那么的无知,光记得险种和条款,却不知道如何为客户选择最适合他的险种;对客户提出的各种疑问是一问三不知。我终于懂得了自己要学习的还有很多,顿时庆幸自己没有出去丢人。

实习的最后一天,师傅很认真的对我讲:“你们小年轻刚刚开始工作时都是这样,一开始那个兴奋劲高啊,感觉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总是蠢蠢欲试,但大多数人是无知的,我当年也是这样。正确的心态应该是越学习越是觉得自己无知,这样就更加促进自己去学,这才是个良性循环。你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懂得这一点。”是的,这的确是我的深刻体验,年轻人应该戒骄戒躁,虚心学习。

4.实习小结。

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我对保险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保险的重要性的认识。

如果你是家庭支柱,那么保险就是爱心、责任以及一如既往的承诺。保险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

保险是一种非常好的理财工具,它是对既有资产的一种保全(这里“既有资产”包括人本身)。它有五大功能,分别是:1、家庭保障;2、教育基金;3、退休金;4、应急现金;5、有计划的储蓄。试想一下,当我们的收入突然中断时,将会出现什么状况?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年幼的子女正如花般地成长而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他们怎么办?这种不幸肯定影响佳人的生活水准,我们忍心让家人受苦吗?我们舍得让整个家庭面对暗淡的前途吗?对于收入一般的家庭,因为单靠顶梁柱的收入,生活已经过得不易,一旦失去家庭的这个主心骨,情况不是更严重吗?而保险却能够部分地延续我们的生命价值和经济价值,能够为我们和我们的家人消除忧虑、实现承诺、增加安全感。

2)公司险种的分类。

对于个人客户,险种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个人及居家责任险;机动车车身损失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上海保险等。

求导向、经济可行和设计合理三个原则,由公司的调研人员开发。这一方面我了解的程度不够,还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实践。

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我慢慢的适应了工作中的约束,适应了朝八晚五的生活,改掉了熬夜睡懒觉的习惯,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加精神、更加充实了。短短两个月的实习,虽然不能让我拥有精湛的业务水平,不能让我熟悉复杂的人际关系,但是却能让我懂得从何处入手,去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让我充分的认识自己,进而不断地去改造自己,还让我更实际的了解和熟悉工作,让我知道工作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自己更适合做什么、哪些知识是有用的、对自己的知识结构做哪些补充和调整、如何处理工作中的人际关系等等,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自己和了解职业,了解自己的职业需求。

我还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

1.人际关系处理不好。平时除了跟自己的师傅交谈外,很少去主动找其他同事交流,这样就导致了很多问题埋在心里的不到解答,不但业务水平得不到提高,人际关系也处理不好,还会让自己找不到归属感。

2.处理问题不够沉着冷静。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请教师傅,而不是自己琢磨,尝试着找到问题的根源,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是想着别人可以解决,这样就导致自己有了依靠,不去自我探索,自我学习能力就会降低。

3.学习的持久性不强。遇到新的知识,一开始的热情总保存高涨,兴趣很强,但过了一段时间学习遇到了难处,就不想再继续钻研。这样就会造成学习连贯性差,不容易掌握更多的知识,对知识的了解有广度但是没有深度。

保险法心得体会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人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属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

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第七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八条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

第九条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

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第十二条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第十三条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

投保人对保险人履行了符合本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要求的明确说明义务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形式予以确认的,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该项义务。但另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除外。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

(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三)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四)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第十五条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十日核定期间,应自保险人初次收到索赔请求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算。

保险人主张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扣除期间自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出的通知到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日起,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按照通知要求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到达保险人之日止。

第十六条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第十七条保险人在其提供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对非保险术语所作的解释符合专业意义,或者虽不符合专业意义,但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第十八条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的除外。

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起诉保险人,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为由抗辩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就其所受损失从第三者取得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提起诉讼,请求保险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依法受理。

学保险心得体会

保险是一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学科。随着人们对风险的认识与日俱增,保险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风险管理方式。而作为学生,了解和学习保险的知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在面对风险时更加从容和安全,也能够提升我们的财商和责任意识。下面,我将分享我学习保险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保险。

在学习保险前,我对保险的认识还比较肤浅。我只知道保险是一种可以在意外发生时给予经济赔付的方式,但具体保险的原理和分类,我了解得很少。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保险是一种经济交往关系,它是以复制、转移、分摊风险为目标的商业和集体活动。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冲突的风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而且每种类型还有相应的险种。这让我对保险的认识更加系统和全面。

第三段:保险的重要性。

在学习保险的过程中,我越发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意外风险如突发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随时可能发生。而如果我们没有进行相应保险,一旦发生这些风险,我们可能会面临财产上的损失和经济拮据。尤其对于学生来说,我们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负担风险的能力有限,因此,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可以让我们在面对风险时减少损失,确保我们的生活能够持续稳定进行。

第四段:保险要选择适合自己的。

学习保险让我明白了保险并非应该一刀切,而应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不同的险种和保额有着不同的价格和保障范围,以及不同的理赔条件和政策保障。因此,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从自己的实情出发,理性选择保险产品。比如,如果我们有私家车,购买车辆保险可以防止交通事故对财产的损失,而如果面临重大疾病的风险,购买重疾险或医疗保险可以在发生意外时给予我们足够的医疗支持。

第五段:培养保险意识。

学习保险不仅帮助我们了解保险产品,还能够培养我们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当我们开始关注和思考各种风险,学会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时,我们能够更好地管理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在购买保险后,我们还要养成定期复查保单的习惯,了解保险责任及限制,确保我们购买的保险的保障能力和保险条款符合我们的实际需求。

总结:

通过学习保险,我深刻认识到保险对于我们每个人的重要性,同时也学会了如何选择和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学习保险的同时,我也在培养自己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险给予我们了更多的安全感,使我们能够更加从容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风险。因此,学习保险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和投入时间去学习的一门学问。

保险法心得体会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买保险心得体会

保险是保障我们未来安全的一种重要手段。每个人都应该关注自己的保险需求,了解相关保险产品并及时购买。在这篇文章里,我将分享我自己买保险的心得和体会,希望能为大家选购保险提供一些帮助。

第二段:选择保险要明确需求。

在买保险之前,我们需要搞清楚自己的保险需求是什么。不同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比如说,有些人需要重疾险、意外险等,而有些人可能需要购买车险、房屋保险等。

第三段:选择保险要选择正规渠道。

在选购保险时,我们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小公司或个人销售保险可能没有充足的保障能力,甚至存在欺诈行为。我们购买保险时可以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和销售渠道,如保险公司官网、保险代理人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第四段:选择保险要考虑保费和保障。

保费和保障是选择保险时需要重视的两个方面。我们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保险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费和保障组合。同时,我们还需要核实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标准,确保自己在遇到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障。

第五段:买保险之后需要及时跟进。

一旦购买了保险,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及时跟进自己的保险情况。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等信息,及时反馈自己的问题,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同时,我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保险的调整、增减等,以保证自己的保险需求得到有效的满足。

结尾。

在今天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拥有更多的选择,但同时也要面对更多的风险和变幻莫测的未来。购买保险不仅仅是预防风险,更是一种充分考虑自己和家人未来的负责任选择和行动。在购买保险时,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正规渠道,核实保费和保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心得体会看法

探究人生,体悟人生意义,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不断感悟学习,形成自己独特的看法和心得。在我看来,这些看法和心得都可以作为我们成长的宝贵财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和困境。

第一段:看法的来源。

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积累都是独特的,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情会有不同的看法。看法的来源有很多,比如教育背景、成长环境、文化习惯、社会关系和个人经历等。在我的经历中,我发现最能影响我看法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成长环境,另一个是个人经历。成长环境是影响我们思想观念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包括了我们的文化背景、家庭教育和社交圈子等。个人经历则涉及了我们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情况,包括了成功和失败、喜和悲、痛和苦等。这两个方面不断地塑造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和态度,影响着我们的看法。

第二段:心得的重要性。

在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都在不断地吸收新的体验和知识,这些经历和认知计划会影响我们对事物的看法和想法。因此,有一些认知和想法会更加深入人心,深入人心的思维方式便是心得。心得是在分析和总结多次经验后形成的认知性和反思性结论,它具有许多优点,比如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各种情形,能够让我们更抓住本质,更快速地作出反应,在困难时期也能让我们坚定自己的方向等等。

第三段:心得的实践。

有很多的方式来实践心得,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观察、分析和总结自己对生活中难题的解决方式。比如,当我们遇到一件让我们困扰、疑惑或无措的事情时,我们可以进行多次的思考和讨论,然后总结出自己的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让自己在下次遇到同样的问题时更加从容。另外,在生活中还可以学习书本,学习实践,跟人交流互动等等,这些都能帮助我们发现人生的方向并做出更好的决策。

第四段:看法和心得的潜在价值。

看法和心得的潜在价值非常高。首先,它能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人和事物,使我们认知更有深度和广度;其次,它能帮助我们做出更好的决策和方向,可以有效的规划人生,在各个阶段有所建树;还能让我们更为自信的想法和态度,从而让我们在生活中更有力量;这些都是看法和心得的价值,也是我们在成长中所需要的。

第五段:总结。

人生的每一次成长都会伴随着疑惑和迷茫,但是,在经历了许许多多棘手事情后,我们的认知、心态和想法会逐渐地变得成熟。在这个过程中,看法和心得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是帮助我们深入思考和分析的工具,也是帮助我们制定更好的决策和方案的工具。让我们珍惜我们的看法和心得,不断地去探寻人生,学习生活中的经验,从它们中获得承受人生高峰和航线的力量。

保险心得体会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注册成立,并分别在xx、xx和xx三地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居领先地位,是中国成立时间最早的保险公司,其前身是19xx年成立的xx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市值排名第二的保险公司,也是排名第一的寿险公司。

实训是在我们充实、奋斗、团结的过程中完成的。由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支公司的xx经理、xx讲师、xx讲师、xx讲师等优秀的讲师,xx助教、xx助教以及学校xx老师、xx老师等的带领完成的。这次实训的目的为了培养我们的个人素质和团队素质,提高我们的职业道德意识,学习保险业务展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是我们将来适应社会工作的垫脚石。

本次实训的具体要求有:

1、抛弃故有观念,全情投入,用心体悟,认真做好笔记。

2、理论联系实际。

3、虚心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4、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5、摆脱安逸,提升自我,艰苦奋斗。

6、培养爱心、责任心和自信心。

7、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

这次实训基本内容与过程:

1、银行保险的发展和机遇。由公司的讲师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分享经验,我认真做笔记,从中吸收到了新的知识,间接获得了工作经验。

2、客户经理的角色定位。由公司的讲师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学会分析自我,明确职业目标。

3、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辅导。

4、标准化销售流程。由师生共同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实战技巧。

5、保险产品介绍。了解中国人寿的寿险产品,熟悉保险代理员的日常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等。

6、表达能力、口风训练,通关演练。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实战技巧。课堂上同学们积极发言,互相沟通,分享自己的看法。

7、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步骤与技巧。专题讲座以后,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实战技巧。

8、销售现场训练。部分同学到保险公司的网点接触实际的工作情况,了解社会,其余同学在保险公司进行模拟演练。

在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支公司的优秀讲师和学校几位老师的指导,以及我们团队的努力协作之下,我们的实训获得了圆满的成功。

1、思想上的飞跃。一是吸收了xx保险公司的优秀文化。二是进一步认识到保险不仅是一种风险管理办法,更是一种计划和服务,保险代理人是在帮助别人,同时成就了自己。三是懂得了要迈向成功没有捷径,除了要有乐观的心态和毅力之外,更要拥有丰富的知识、执着真诚的态度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这四个基本条件。四是增强了从事保险代理人等经纪中介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2、巩固了理论知识,提高了实践能力。在学校学习了保险理论与实务的基础知识,实习中将这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培养了保险代理人的职业能力。实习中通过虚心学习,了解并熟悉了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初步具备了保险代理人的.工作能力。

4、提高了综合素质。通过团队的协作让我更加有团队精神和团队的荣誉感,提高了自己与别人的沟通能力,也让我明白了要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要以交朋友的心态去面对寿险的展业工作,让客户看到我们的诚信。

5、是未来就业的模拟和演练。实习中,找到了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如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与人沟通、缺乏自信等。我将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锻炼自己,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我们的实训操作中,切实到保险公司实践的时间太少,只有少数同学有机会到银行网点中去接受挑战,而大多数时间只把实训的内容当作一门课程,无法更好的接触实际。学校的教室安排不够,没有专门的教室使用。此外,大多数学生表现出了不自信的心理,这需要我们以后在生活中锻炼自己。

1、真诚是作好保险的要素之一。保险不是商品,而是一种计划和服务。我们与客户沟通,只有待人真诚,客户才会信任我们,保险才能做好。

2、人寿保险是一项人际关系的工作。从业人员要与客户或准客户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和互相信任,充分了解客户,才能顺利的将工作开展下去,与客户签订符合客户利益的产品。

3、保险代理人是一项事业也是在交朋友的一个过程。销售人员是在传播保障的福音,为广大群众防范人生风险于未然,让客户了解人寿保险,唤起客户的爱心、善心和责任心。作为保险代理人,最大的喜悦不是做成了生意赚了佣金,而是吸收了具有爱心的人为客户,与他们交朋友。

4、做人寿保险是时间。作为一个代理人,能够给予客户的除了保险知识和对客户的关心,就是宝贵的时间,代理人与客户讨论分析,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客户觉得有道理才会签单。

5、保险代理人需要一种奋斗、执着、乐观的精神。做保险代理人每天从早忙到晚,要受到各种障碍和不断的拒绝,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能体会,所以只有不断进取,乐观向上,以执着的心态面对工作才能有所成就。

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很感谢学校安排了这次的机会,也感谢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支公司的培养,让我们有这样的机遇,为以后事业的腾飞做准备。

保险心得体会

首先我要感谢总、省公司领导给我们提供了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让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学习、充电,虽然只有短短的五天时间,但还是让我开阔了眼界,学到了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系统以外学不到的知识。当然,这只是上级公司给我们提供的一种自我学习的方法,今后仍要进一步地学习、深造、提高。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汇报:

这次培训班是由我们来自全省市县两级柜面经理、主管和业务骨干等近120名学员组成的,讲师是由从全省各市县两级优秀的柜面经理来担任。培训时间虽短,但各位老师利用自身积累的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优势,向我们灵活多样地讲述了“客户关系危机管理”“柜面经理的基本管理职能”“变革中的柜面管理”“柜面投拆处理”“柜面现场管理”“柜面综合管理”“柜面形象管理”“柜面会议管理”等等跟柜面管理工作息息相关的课程。用心服务就是用心为我们的客户提供真诚的,发自内心的服务。通过学习,我知道只有热心对待每位客户,才能获得信任并能进一步让客户将心中的需求完全说出;我们必须细心观察与体会,才能深入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针对客户的需求,我们要积极主动热情并有效的用心执行。我深信,唯有发自内心的服务意愿,才能提供客户满意的服务。我们要以真心服务,让客户觉得安心舒适,我们要营造美好的服务气氛,让客户体验到愉悦的服务,进一步让客户认同并喜欢到接受我们的服务。

对于我们保险行业而言,经营我们的服务品牌必须用至少50%的时间、金钱来影响自己的员工。优先权正好相反,产品品牌以顾客为先。而服务品牌以自身员工为先,要想使品牌服务有效,必须教会员工亲历他们服务的品牌,因为对客户而言,代表品牌的人就是品牌。如果员工表现不当,品牌与顾客之间的关系就会崩溃。此次给我们授课的虞坚老师在讲课中给我们讲的一个案例,同是服务行业,他们的做法好比一面镜子,启发我们的思路——某先生因公出差泰国,曾下榻东方饭店,第一次入住时良好的饭店环境和服务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而第二次入住时的几个细节,更使他对饭店的好感迅速升级。这天早晨,他刚走出房门准备用餐,楼层服务生恭敬的问道:“于先生是要用早餐吗?”于先生很奇怪,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姓于?”服务生说:“我们饭店规定,晚上要背熟所有客人的姓名。”这令于先生大吃一惊,因为往返世界各地,入住无数酒店,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于先生高兴地乘电梯来到餐厅,刚出电梯,餐厅服务生就说:“于先生,里面请。”于先生更加疑惑:“你知道我姓于?”服务生答“上面电话刚刚下来,说您已经下楼了。”如此高的效率让于先生再次大吃一惊。于先生刚进餐厅,服务小姐微笑着问:“于先生还要老位子吗?”于先生的惊讶再次升级,心想“尽管我不是第一次在这里吃饭,但最近的一次也是一年前了,难道这里的服务小姐记忆力那么好?”看到于先生惊讶的目光,服务小姐主动解释说:“我刚刚查过记录,您在去年6月8日在靠近第二个窗口的位子上用过早餐。”于先生听后兴奋地说:“老位子!老位子!”服务小姐接着问:“老菜单?一个三明治,一杯咖啡,一个鸡蛋?”现在于先生已经不再惊讶了:“老菜单,就要老菜单!”这一次早餐给于先生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后来由于业务调整,于先生3年没有去泰国。生日这天,他突然收到一封东方饭店发来的贺卡,里面还附了一封短信:“亲爱的于先生,您已经3年没有光顾东方饭店了,我们全体人员非常想念您,希望还能再次见到您。今天是您的生日,祝您生日愉快。”于先生当时非常感动,发誓如果再去泰国,一定住在东方饭店,而且要说服所有去泰国的朋友也像他一样选择东方。一封贴着六元邮票的信,就这样买到了顾客的一颗心——这就是客户关系管理的魔力。

我们在日常的服务中也应该用心服务,注意细节,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巩固老客户,从而发展新客户。市场营销学告诉我们,争取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是留住一个老客户的5倍,在利润贡献方面,老客户更是新客户的16倍。那么留住老客户就是提高利润,增强我们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我们这次的学习班,班主任和班导师将我们分成三个班,每班四组,班导师采取互动的方式,让我们为自班取了班名、班呼,利用敬业时间来增加我们的士气,让各班轮流给大家带来课间带动,用来活跃上课气氛和缓解大家的疲劳;老师们利用总公司下发的学习课件和自身工作经验结合在一起与学员们学习、研讨。并进行现场讨论。

在“柜面投拆处理”这堂课上,老师教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良好的心态。

当客户向你表达对公司的任何抱怨与不满时,你就是代表保险公司负责处理客户的情绪。我们常见的错误心态是:这又不是我引起的,或者这不是我们公司的错,为什么要我处理?因此,就对客户的抱怨与不满,进行一连串的解释、反问与推托,反而使客户情绪不断积累、抱怨越滚越大。当遇到客户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时,尽管不是因为我们自身的错误,也应该主动向客户表达歉意,此时的道歉是针对客户产生的“愤怒、生气”的情绪而表示歉意。并不意味着我们承认事情本身的错误。适当的致歉可以立即缓和客户的情绪,有助于客户后续的处理。另外一点是我们在柜面服务中经常遇到的:客户的需求与我们的制度发生冲突时,客户产生的不满情绪。这时,我们在客户面前不要急于先搬出公司的制度,可以心平气和地帮客户想想变通问题的办法,同时委婉的告知客户我们的风险点,展现出我们处理事情的热忱与诚意。

二是参加培训的体会。

这次培训中的处理客户纠纷、投拆现场讲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把整个日常服务中的柜员、柜面经理、销售人员及客户贯穿起来,教给我们应该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真正创出中国人寿一流的服务品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我们中国是一家历史较悠久的公司,隶属中央直接管理,尽管跟国外一些同业公司相比还有些差距和不足,但它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营理念和不断向上进取的学习精神,它值得我们为之付出青春和热情。我既然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就应该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在现有的岗位上,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按照上级公司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做好,塑造自己的形象,规范自己的仪态、行为举止,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从自我做起,为有效提高中国人寿整体服务的竞争力而努力。

保险心得体会

虽然是短短的两天课程,但是教师所教诲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心里豁然开朗,终身受用。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更加进一步认识到保险业务并不难,任务虽然艰巨,但我更有信心了。通过学习我也坚决了信念,铃声虽停,莫怠修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将好的保险产品推荐给更多的客户。

1、从工作中的实例出发,写自己在工作中学到了什么,以及这次新人培训给自己带来的收益,最后抒发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2、通过两天的课程,我对人寿人保公司有了深入了解,对保险产品也有了更深彻的认识,这也是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最需要学习最需要掌握最需要提高的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日后的工作,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一天的努力、学习和积累提高。

3、虽然是短短的.两天课程,但是教师所教诲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心里豁然开朗,终身受用。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更加进一步认识到保险业务并不难,任务虽然艰巨,但我更有信心了。通过学习我也坚决了信念,铃声虽停,莫怠修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将好的保险产品推荐给更多的客户。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将会不断总结经历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通过这几天的培训使我一直在思考和领悟一个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开掘潜在客户购置保险。通过学习,不仅让我学习到新的知识,更让我信心倍增。

保险心得体会

一实习目的:

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和营销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二实习时间:

20xx.2.10---20xx.4.6。

三实习地点: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津支公司。

四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过完年后,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津支公司进行了为期40天的实习,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40天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主要是:

(1)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搜集整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实习的目的也就是学习,学习书本之外的知识,学习社会和工作上的许多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行动才能让正确的理论和方法得以吸收和理解。但在保险公司更加强调行动的积极性,想法的先进性,被动的学习工作,效果是低下的,所以,我们需要主动出击。只有主动出击才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许多知识才能尽快享用!在实习期间,我觉得这一点我做的不足,总是怕打扰同事的工作,所以不敢贸然请教他们关于工作之外的保险知识和工作经验,从而使我错失了许多宝贵的求知经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定会吸取此次教训,主动出击,把握更多机会,获得更多知识和经验。

这次实习把我们从学校纯理论学习中拉到了在实践中学习的环境。一进入岗位,我们意识到,该把学生时代的野性收敛了。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虽然公司没有老套的束缚,它有不可违反的规定,我们就应该严于律己,这样不仅可以遵守公司的规矩,对我们自己更有好处。与公司员工的相处中,我们也学到了待人、处事的态度、方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次是我们用金钱买不到的机会,无论从工作、学习、做人上,我们都有很大的收获。

这次实习,与我而言是受益匪浅的,它不仅使我认识到自己的缺陷所在及以后的奋斗目标,更可贵的是以上的五把金钥匙对我今后人生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唯一遗憾的是,此次实习的时间较短,没能体验到在一线战场上营销保险的酸甜苦辣,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定会通过更多的渠道来锻炼自己。多读书,多学习,多求经验才是前途的保障!在此,特别感谢中国人寿延津支公司的栽培!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感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津支公司给我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

保险心得体会

我非常荣幸参加了中国人保人寿保险培训,首先要感谢局里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这次培训不仅增长业务知识,更锻炼我业务能力。更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加此次培训的同事都怀着增长自己的业务能力的目的。通过两天的课程,对人寿人保公司有了深入了解,对保险产品也有了更深彻的认识,这也是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最需要学习最需要掌握最需要提高的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日后的工作,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一天的努力、学习和积累提高。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这两天的培训我一直在思考和领悟一个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发掘潜在客户购买保险。通过学习,不仅让我学习到新的知识,更让我信心倍增。结合自己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学习到的经验,我认为要想做好保险业务工作,我必须努力争取做到以下几点:

(1),学会主动开口。遇到客户主动介绍产品。很多想买的客户其实是保险知识的匮乏,这时就需要让他们了解到保险的各项好处。

(2),学会赞美别人。当别人拒绝时,能了解到客户的言下之意。学会揣摩客户的心思,比如说客户说他没钱,可能有4种情况,1是真没钱,(2是对产品没信心,3是对我们不信任,4,是客户忙没时间逗留。这时我们要区别对待,合理运用词汇,争取到每一个客户。

(3)做到与客户有效沟通。能做到“听,说,问”。做到倾听客户,当客户的忠实听众,了解到客户的真实需求,做到有效沟通。做到手到,眼到,身到,心到。真诚的对待每一个客户,要对客户毫无保留,做到站在客户的立场考虑问题,为客户着想的态度,这样才能跟客户处理好关系,争取到保险业务订单。

(4)要有责任心、服务心。不断提升自我,锻炼心智,正确理解做好保险业务的是我们的责任,同时为做好业务提供了压力也营造了动力。这样就能刚好的开展保险业务工作,能更好的服务客户,将好的保险产品介绍给客户。

(5)追求卓越不断修炼。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心胸,包容豁达,成为一名合格的职员。

虽然是短短的两天课程,但是老师所教导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心里豁然开朗,终身受用。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更加进一步认识到保险业务并不难,任务虽然艰巨,但我更有信心了。通过学习我也坚定了信念,铃声虽停,莫怠修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将好的保险产品推荐给更多的客户。

为期两个月的保险实习,除了收获到一段快乐充实,令人难忘的时光,还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的五把金钥匙:

第一把金钥匙:真诚。

在保险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应该是分工合作关系,在我的实习部门,我觉得每个成员的独立工作能力很强,但合作精神却处处体现。分工的同时需要沟通,否则就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无法让工作完成得更出色。新人上道,自然容易多犯错。我认真做好每件事尽管还是会出小差错,还是会心慌,但我会及时与部门里的'同事沟通,及时获得他们的帮助!

第三把金钥匙:激情与耐心。

激情与耐心就似火与水的较量,往往火的激情总是容易被水的耐性所控制,工作亦如此,这是激情与耐心必须并存的事情。初进办公室,我的心情是激动兴奋的,这应该是我幻想许久,畏惧又期待的社会生活。学者常说大学是半个社会,那这里就是完整的社会,尽管我仍未够资格做一个社会人但我是用一种完全社会人的心态来接受这一个月的考验。激情澎湃有点夸张但我是充满激情地过完这个月,可是,除了对工作的激情外,我深刻地认识到耐心的重要性。光有激情没有耐心做出来的工作是浮躁的,只有耐心缺乏激情做出来的工作质量是底下的。尤其对于是实习生而言,许多人说实习类似于“打杂”,搞卫生、整理办公室文件、复印、打、传送文件……来公司之前,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教育我们要做好每件小事情,在部门的工作做得越多也就学得越多,更觉得同事交付更多的工作则代表他们对我的器重和恩宠更多。

第四把金钥匙:创新。

技术大家可以学,但创新却只属于你自己!这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最佳方法。每个方案的设计,每项工作的展开,都不能离开创新,而这个对于我们部门的各成员来说,我是望尘莫及的。因此,做工作的时候我难免会做些弯路,不能做得尽善尽美,幸亏经理和同事指点迷津,才让我不至于陷入艰难状况。保险公司向来是个招贤纳士,广纳百川的地方。所以进入人寿就感觉进入了精英荟萃的殿堂,深深的感到自己知识的欠缺,不仅表现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更是有待提高。学有专精,重在一个项目的钻研与精通,但在这之外,更不妨有多项才能,所以“一技之长”变为“数技之长”,具备了一些技能创新必会层出不穷,工作必能左右逢源!

第五把钥匙:主动出击。

实习的目的也就是学习,学习书本之外的知识,学习社会和工作上的许多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行动才能让正确的理论和方法得以吸收和理解。但在保险公司更加强调行动的积极性,想法的先进性,被动的学习工作,效果是低下的,所以,我们需要主动出击。只有主动出击才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许多知识才能尽快享用!在实习期间,我觉得这一点我做的不足,总是怕打扰同事的工作,所以不敢贸然请教他们关于工作之外的保险知识和工作经验,从而使我错失了许多宝贵的求知经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定会吸取此次教训,主动出击,把握更多机会,获得更多知识和经验。

这次实习把我们从学校纯理论学习中拉到了在实践中学习的环境。一进入岗位,我们意识到,该把学生时代的野性收敛了。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虽然公司没有老套的束缚,它有不可违反的规定,我们就应该严于律己,这样不仅可以遵守公司的规矩,对我们自己更有好处。与公司员工的相处中,我们也学到了待人、处事的态度、方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次是我们用金钱买不到的机会,无论从工作、学习、做人上,我们都有很大的收获。

这次实习,与我而言是受益匪浅的,它不仅使我认识到自己的缺陷所在及以后的奋斗目标,更可贵的是以上的五把金钥匙对我今后人生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唯一遗憾的是,此次实习的时间较短,没能体验到在一线战场上营销保险的酸甜苦辣,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定会通过更多的渠道来锻炼自己。多读书,多学习,多求经验才是前途的保障!在此,特别感谢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一个月来的栽培!

心得体会看法

最近,我透过不断学习和阅读,不仅提升了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更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因为不同的经历和层次而有着不同的看法和想法。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我的一些观点和经验,并讨论它们对我的影响。

第二段:改变是必然的。

变化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我们所有人都会经历生命中的某些时刻,这些时刻会促使我们做出改变,去适应新的环境或状况。通过接受改变,我们不仅能够克服困难,实现自己潜在的梦想和目标,还能够开拓新的视野和经历。我曾经因为畏惧和担忧而害怕迈出变化的第一步,但当我面对生活中不同的挑战时,我同样也意识到:变化是必然的,我们必须接受它,才能不断前进和探索。

第三段:学到知识是要坚持不懈。

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还能丰富我们的文化素养和人生阅历。然而,学习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需要坚持不懈和努力付出。在我以前的学习经历中,我曾经无数次感觉到走进了绝境,但只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和热情,我最终都能找到我的方向并获得我所期望的结果。学习需要耐心、自律和毅力,但只要我们肯花时间和精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知识,我们就一定能够取得美好的成果。

第四段:思考力是最重要的技能。

思考是人类最宝贵的技能之一,能够有效提高我们的行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好的思想和决策都来自对世界和自己的客观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更聪明、有用的行动。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活跃于社交网络并开始培养我的写作技能,这些体验都让我发现,倾听和思考是最重要的工具。只要我们肯用心去思考和聆听别人的观点,我们就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思想和内心所想,也能看到自己对别人的影响和意义。

第五段:结论和反思。

总的来说,我的经历和体验都让我意识到自己在成长和探索过程中的不足与差距。通过自我反思和反思经验,我不仅增强了对自己的信心,还能看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更好地针对它们进行改进。我相信,通过不断思考、学习和尝试,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成为一个更聪明、有爱心和创新的人,为自己和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保险心得体会

总体来看,我国保险业仍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虽然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势头有所放缓,但由于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和世界平均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很大。而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保障意识的日益增强,为保险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国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饭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的行业。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在目前国内保险业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角度入手,阐述我国保险业的现状并对其发展前景做出展望。

产品结构丰富化,合理化,从政策上讲,银保监会批文让保险姓保,加大对保险公司产品的核查力度、处罚,和监管要求,使得保险公司目前极力在进行转型,从投保,到业务员入职,退保,后续服务以及产品都在进行很大的改变,这个可以随便查。从前的存款变保险,短险长做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因为这几种营销模式既不符合客户需求也不利于保险公司作为商业公司的发展,以前在别的评论里说过,保险公司是以诚信为最大行为准则行走在市场上,持续的投保续保才是保险公司盈利的关键所在,因为保险公司需要长线投资来获取更高收益,从而实现公司的内含价值,如果客户不续保,则不仅支付现金价值,同时减少了投资资金,并且在前期支付高昂的人力成本。因此不合规的保险产品是没有市场价值的,是让保险公司亏损的。

保险公司专业度的提升,首先从入职学历,你要你想来就能来,到现在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才可以入司。提现了公司对于客户服务,专业度有了更深的要求,一方面现在的客户素质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保险业较于银行证券,现在正处在起步阶段,大量的公司急需专业性人才,行业内淘汰率越来越高,并且保险业需要学习的内容真的很多,需要很多复合型人才。

国家的政策导向,中国老龄化的加重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养老问题的`严重性无法忽视,简单说,未来老的一批人在养老方面,商业养老保险必将是趋势,养儿防老,以房养老,社保养老真的不一定有商业养老保险好,并且不少保险公司也建立了想当完善豪华的养老社区,且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传承作用,有的产品还可以撬动家族信托(目前针对大客户)。最后,虽然保险不仅可以合理避税,法律归属、也可以通过较小的资金撬动大额保障为健康、意外、养老保驾护航,但保险绝不等同于风险,抵御风险的方式有很多,保险只是更加专业的应对风险的一种选择而已。

保险心得体会

保险是一种保障,可以在我们遇到意外情况时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许多人认为保险不太重要,但是当需要的时候,保险就能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保险的种类繁多,无论是人寿保险、车险还是家财险,都可以为我们提供必要的保障。本文将分享关于保险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保险的过程。

我第一次认识保险是在我家人购买的人寿保险。那时候我还不是很理解保险的作用和含义,只是简单地听从家人的安排购买了这份保险。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得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我的一位朋友因为患了癌症,在医院里度过了漫长的三年。病情的治疗需要巨额的医药费用,而他的家人因为没有购买保险,所以承受了巨大的负担。这让我深刻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并开始主动了解保险知识,以期能够为自己和家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第三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对于很多人来说,选择保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同的保险产品会有不同的保障新型、条款和保费等方面的差异。在选择保险时,我们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收入、支出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比如,购买人寿保险可以为家人提供保障,同时也能获得红利收益;购买车险可以为车辆提供保障,保障车辆以及自己的安全等等。因此,在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时,不仅需要考虑保险的种类,还要考虑保险保障的程度和保费的负担。

第四段:保险与投资。

投资是许多人的选择,但是在投资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风险的承受。在这方面,保险也提供了选择,比如购买储蓄型保险。储蓄型保险结合了风险保障和财产积累,能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也能够获得投资收益。对于投资初学者来说,储蓄型保险可以说是一次很好的选择,不仅能够保障自己的风险,还能够为未来的投资积累一些资金。

第五段:总结感受,未来展望。

保险是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应该认真对待。通过了解保险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同时,对于不同的人群来说,购买保险产品也可以成为一种投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计划提供保障。未来,我们期待更加智能化的保险产品可以更好地服务人们,在保障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更多的便利和更高的收益。

保险心得体会

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不仅可以保护我们的个人或企业财产,还可以帮助我们应对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在这个不确定的世界中,保险可以让我们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获得支持,让我们更加安心的生活。

第二段:保险的基本概念。

保险是一种商业协议,双方中的一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用,向另一方(保险人)获得保障,以便在未来某个时间遭受损失时得到赔偿。保险种类繁多,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等等。不同类型的保险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和赔偿方式。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保费计算,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障计划,确保保费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第三段: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保险的作用包括风险分散、资产保护、资本释放和社会稳定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遭遇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疾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而保险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或减少损失。在企业运营中,保险可以保护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减少企业风险,提高企业信誉,从而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从宏观层面看,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有助于推动就业增长和国家经济稳定发展。

第四段:保险的购买和理赔。

保险的购买和理赔是保险合同的两个重要环节。在购买保险时,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选择适合的保险种类和保额,同时了解保险条款和保费计算方式。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的一项重要义务,需要在保险事故事件发生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应该提供及时、公正、专业的理赔服务。

第五段:结论。

保险是一种可以帮助我们管理风险、保护资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工具。在购买保险时,我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和保额,并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和保费计算方式。同时,在理赔时我们也需要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服务承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保险购买须谨慎,但一旦需要使用时,就能带给我们无可比拟的安全感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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