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渔业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专业19篇)

经营涉及到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战略规划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经营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经营方式。

农牧渔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和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职务:

国籍:

乙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

法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二条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大连有限公司。

总则合同各方。

外文名称:dalianco.,ltd.

公司的法定地址:大连高新技术园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受其保护。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权人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合营各方按其出资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第六条公司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不断增强本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年经营规模:年产值万元。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投资各方在境内外贷款解决。

第十条出资方式。

甲方:以相当于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出资(按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中价计算),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万美元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首期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并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余额由投资各方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分期缴清。第十二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发给合营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在公司经营期间内,合营各方都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认为必要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可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合营任何一方如果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自接到转让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享有不低于向第三方转让的优惠条件。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办理为设立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出资;。

3、协助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4、协助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5、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十七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出资。

2、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责代理销售公司产品;。

3、办理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第十八条公司批准证书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

第二十条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

2、根据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散公司;。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的薪金由委派方承担。与举行董事会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四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外市场上销售,%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第二十九条合营初期乙方将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负责代理公司%产品的外销任务。

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最低不得少于15%。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记、单据、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实施当年会计报告和账本的审查、稽核。该审计报告应提交总经理和董事会。经事先通知总经理后,合营各方都可自费聘请中外注册的会计师、审计师对公司的账目、账单、记录进行审计。

第三十四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一章外汇平衡。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按下列优先次序使用外汇:

1、进口必需的原材料和设备;。

2、乙方的利润分成。

第三十六条合营各方应共同努力采取以下措施实现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

1、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消耗,以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出口创汇能力。

2、经中国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在向中国境内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以外汇计价和结算。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九条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四十条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度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将按照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制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社会保险、生活福利、职业安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方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将与代表职工权益的公司工会谈判,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在适当情况下,公司也可与其职工个别订立雇佣合同。

第四十三条合营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差旅费标准等事项,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合资期限。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各方同意延长该期限,公司应在合营期满前至少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报送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五章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五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终止:

1、合营期限届满且未办理延期;。

2、由于本合同第十七章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其后果造成公司不能正常经营达12个月者。

4、公司连续五年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5、公司不能达到其主要经营目标又无发展前途;。

在本条第2、4、5、款情况下,应经董事会一致决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在本条第3款情况下,守约方除向违约方索赔外,有权报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并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终止后,董事会应立即制定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十七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一份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按照公司账面价值即资产的账面价值减除负债的账面价值作为基本原则提出财产作价报告,制定清算方案并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在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八条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营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债权、债务按双方出资比例承担。

第四十九条公司终止后,合营各方均有权继续使用公司开发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如果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付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违约方须按应缴出资额3%向守约方缴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9%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终止合同。如果合营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一条由于合营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营他方未采取措施以致该损失扩大者,该方即无权就其所受到的扩大的实际损失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如果属合营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应由违约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合营一方立即电报通知合营他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保险。

第五十三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的保险公司规定,由于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四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合营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合营任何一方已经根据本条款向合营他方作出争议存在的书面通知后,协商仍不能解决,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文字。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并以此文字为准。

第二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及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营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二oo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在大连签字。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二20xx年月日。

农牧渔业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牧渔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区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邮编: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australia。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

邮政编码: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险。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澳大利亚××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牧渔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合作各方。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任。

7.董事会的组成。

8.经营管理机构。

9.筹备和建设。

10.劳动管理、工会。

11.生产与销售。

12.财务、会计、审计。

13.税收、利润和亏损。

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15.合同的修改。

16.保险。

17.商标。

18.适用法律。

19.争议的解决。

20.其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司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3.____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6.安装和试车应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____方派遣到____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在_________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____元为限。

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到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农牧渔业类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2.合作各方。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任。

7.董事会的组成。

8.经营管理机构。

9.筹备和建设。

10.劳动管理、工会。

11.生产与销售。

12.财务、会计、审计。

13.税收、利润和亏损。

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15.合同的修改。

16.保险。

17.商标。

18.适用法律。

19.争议的解决。

20.其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_________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_________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司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3.____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6.安装和试车应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____方派遣到____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在_________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到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农牧渔业类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合伙人:甲方,性别:,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住地址:合伙人:乙方,性别:,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现住地址: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元(大写:),甲出资元(大写:),乙出资元(大写:),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乙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农牧渔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_________(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简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合营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______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___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_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 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处部设备的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_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___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_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 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_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施、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_____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_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___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______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 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 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_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_____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_____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_____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帐以人民币为统一记帐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_______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___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___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_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____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______年减免所得税______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 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_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 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 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 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 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帐面余额进行清算。现舍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 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 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的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_____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___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 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_____和字词_________不经______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 甲、乙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文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农牧渔业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 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 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 元。

乙2方:____%____ 元。

乙3方:____%____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美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签约第二方:bd公司,系美国*司,在美国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产品;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专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商标”,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 资本结构。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产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资企业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资:

(1)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进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专利许可。

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商标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第六条 产品销售。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第七条 董事会。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4.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简单多数票作出。

第八条 管理。

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 劳动管理。

第十条 财务与会计。

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账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

第十一条 税费。

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

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

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1.合营期限为_____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第十三条 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员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第十四条 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

第十五条 仲裁。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通知。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营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唯一协议。

第二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形式、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文字。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开首语中书面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二份。

ac公司:               bd公司:

________            ________。

(签字)                (签字)。

(参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订 …方。)。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市______路____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元。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技术转让。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或者。

或者。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中国______公司代表      ______国___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阅读参考。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

(1)_______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简称甲方);(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缘由:

根据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统称〔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关于建议合作促进和发展广东省及中国其他地区的食品工业的意向书,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及条例,成立一合资经营企业,名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促进发展中国的食品工业及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与科学管理方法以实现上述目的。

第一条 合营双方的名称,注册所在国/所在地区与法定地址(略)。

第二条 合营双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职业及国籍(略)。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为一有限责任公司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及条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权益及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保护。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国的丰富食品资源及物料以发展食品工业,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引进先进的科技和设备,以香港和国际市场为目标,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提高广东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销售网点,已成功地实现以上的目的并为双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经济利润。公司的经营范围于初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充分利用中国地域食品原料丰富资源的优势和____________公司先进的工商管理技术的优势对食品工业的产量与品质的提高而进行技术改造,及引进国外高级物料、良种。

(b)通过公司引进香港及外国先进食品加工技术设备,以及对肉类、蔬菜、水果、酱料、调味、添加剂、饮料和冰淇淋等方面进行生产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并配套包装、冷藏、运输等方面的营运设施。

(c)设立包装容器工厂,除供应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

(d)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设立产品销售中心及网点。

(e)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广东省设立信息资料、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中心,以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利于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f)与广东省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补偿贸易及其他类似的商业安排。

(g)在董事会(如以下之定义)认为结合上述的一项或多项业务与其有附带关系或适合于经营的需要时,可以独立经营或以投资于其他合营企业或经济实体的方式,从事食品工业内的其他有关业务。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甲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______万元。但乙方的出资应以____________缴付,按缴付当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买卖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双方应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惟双方对公司的责任只限于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额。

5.2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所得税后,其年度利润应按以下的原则分配:

(a)依照董事会决定的比例,预先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数额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税后利润。

第六条 合资双方的责任

6.1 甲方及乙方应尽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活动。

6.2 在不影响____________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各自主要负责以下各项:

甲方:

(a)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

(b)负责申请公司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收待遇;

(c)负责申请设立公司的外汇存款账户及人民币存款账户;

(e)负责为公司申请有关的办事处;

(f)负责推荐称职的中国职员;

(g)负责申请乙方出入人员的出入境通行证件;

(h)负责提供国内食品及市场趋势有关的信息资料;

(i)负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j)负责促进并协助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

(k)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

(a)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香港和国际市场销售;

(b)负责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区的食品及食品有关的市场信息资料;

(c)负责提供市场现有的现代食品科技和市场的信息资料;

(d)负责在香港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办理有关业务的注册登记手续;

(f)负责公司业务的运转、公司骨干职员的业务培训和引进健全的管理经验;

(g)负责与外国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h)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

7.1 双方于公司成立后组织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董事的任期为______年,若双方同意可以连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换时,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7.2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双方董事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八条 部经理与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务处以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务处设一位总经理及一位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方针和决议。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所授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于处理重要问题时与副总经理协商。

8.2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由乙方担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担任。

第九条 场地使用权

9.1 公司应向负责土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并以其名义签署场地使用合同。

第十条 保密协议

10.1 甲方及乙方承诺于未获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许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公司业务的机密资料给未经授权可接受该资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经济组织。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应实行一个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机密资料及文件,同时公司得尽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资料及文件被公司职员及工作人员泄露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但由双方明确地准许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获知任何有关侵犯公司专利权、商标、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或类似的事件时,首先发觉的一方应将其所有的有关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双方协商(如有必要)应采取的行动。

10.4 在甲方或乙方认为必要和恰当时,公司应采取行动和步骤以保证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

第十一条 经营计划

公司应按其业务范围制订其经营计划,此等计划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应予实行,并呈交有关部门备案。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于国内或向国外采购主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办事处用品,于购买条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应首先考虑中国的产品。公司有权自行将产品在中国市场内销售或委托有关机构代销。此等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按竞争情况来决定。由公司确定产品售价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双方认识到出口对外汇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汇平衡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将重点放在产品出口的活动上。双方进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与乙方同意条款及条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联营公司为公司出口产品的国外总经销人。那些出售给经销人用作国外销售的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与经销人协商,并且考虑到该种产品于国际市场上的通行价格来决定。于这种情形下决定的出口价格应呈交董事会审批,然后呈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外汇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汇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以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办理。

12.2 公司凭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或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银行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存款账户。

12.3 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汇入外存款账户,一切外汇支出均需从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

12.4 公司应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公司于外汇收支上所产生的不平衡应由甲方以其外汇收益弥补。

12.5 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汇收支平衡,公司应获准以其人民币利润在中国购买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终商品于经过生产环节处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国外以换取外币。

12.6 乙方从公司得到的人民币利润可按中国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兑换率兑成外币,并于缴付所有需缴税项后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12.7 公司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存款账户,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报告外汇收支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12.8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按[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公司也可从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借入外汇作为资金,但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备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依法缴税后,除去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全部汇出。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及税务(略)

第十四条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劳动保险(略)

第十五条 保险(略)

第十六条 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程序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营业执照发出之日起计。合营期满前一年,如双方愿意延长合营期限,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并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呈报审批机关审批,经批准延长合营期限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7.1 合营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义务,违约一方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7.2 在合营期限内,双方都无权单方面宣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 解决合营双争议的办法及程序

18.1 双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发生争议,应由董事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8.2 假如董事会在收到其中一方的书面要求调解的______(______)天内才能解决该争议,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 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双方书面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经中国审批机关批准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由其引起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合营各方。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15.劳动管理。

16.工会。

17.税收。

18.财务会计制度。

19.外汇。

20.利润分配。

21.保险。

22.保密。

23.期限、解散、清算。

24.违约和不可抗力。

25.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26.合同文本与文字。

27.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附件:技术转让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_________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2.01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第3.01条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合营公司名称是: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_________”名称的合同。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____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_________”的字样。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3.03条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1.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2.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3.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4.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_________至_________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_________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_________片/粒。

第4.05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或_________币。

第5.02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____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____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币。

第5.03条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_________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_________美元。

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_________美元。

第5.05条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_______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2-5项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技术合作。

第7.01条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____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_% ̄_________%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____年期间,____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场地使用。

第8.01条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左右。

第8.03条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9.01条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_________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_________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合营公司与_________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_________方与一个_________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_________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_________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_________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_________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_________方的设计规格。_________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_________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_________文。

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_________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_________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_________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_________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_________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_________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_________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_________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_________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_________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_________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01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董事会应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_________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_________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管理机构。

第14.01条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_________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1)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2)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劳动管理。

第15.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_________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_________,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_________年。

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会。

第16.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税收。

第17.01条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汇。

第19.01条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_________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_________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1)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2)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3)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3.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4.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5.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19.02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利润分配。

第20.01条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_________%。

第20.02条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险。

第20.01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条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2-12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1.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2.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_________%或_________%以上。

6.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9.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10.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11.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12.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1.2.3.4.5.6.7.8.9或12.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12.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_________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_________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27.0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在生效后若_________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在本合同生效后,若_________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_________方给_________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_________方给_________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收信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收信人: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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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区×××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邮编:××××××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 australia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

邮政编码:××××××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公司名称

第一条 中文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 英文名称:_________。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三条 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 股权分配

第五条 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条 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两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八条 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九条 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十一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章 甲、乙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章 会计与审计

第十四条 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账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账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账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元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___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分按第十四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 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 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 公司文件、会计账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八章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条 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二十四条 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九章 清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二十七条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章 筹建工作

第二十八条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账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账户。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三十条 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第十一章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_法律为准。

第三十二条 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三十三条 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三十四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1)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在第(1)款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3)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第十三章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四章 通知

第三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第十五章 文本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__________公司。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国_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国_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3.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_元。专有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_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_____。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_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_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见证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一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

其他元.共元.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国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经营含有筹划、谋划、计划、规划、组织、治理、管理等含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是合资经营企业。

合同范本。

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厂房元。土地使用费元。

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它元。共。

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61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乙方责任:

按第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付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

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121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保险。

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国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以下简称甲方)与国(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国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宗旨:。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人民币或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货币万美元。

实物万美元。

土地使用权万美元。

知识产权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货币万美元。

实物万美元。

知识产权万美元。

(注:投资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其中外方应以可自由兑换币种现汇出资;若注册资本币种为外币的,中方投资可表述为等值于若干外币的人民币。)。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期缴付。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5%。其余注册资本应在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

(注:投资者可自行约定出资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投资者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分别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为年,经委派可以连任。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注:董事任期三年以下,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2、解散合营公司;。

3、调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

5、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注: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公司。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二十一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五章监事会(监事)。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由产生。(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共同选举或各投资方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为:。(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投资者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营公司财务;。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其他职权。(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注: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注:可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必要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授权,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以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活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税务、外汇管理、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税务、外汇事宜,制定财务与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注:合营各方也可结合实际,依法对上述事项在合同中作细化表述。)。

第八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确定。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照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职工。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工会组织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一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应当在距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各方签署的书面申请和合营公司董事会决议,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并由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任一合营方有权依法申请终止合营。(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规定。)。

第四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合营公司董事会应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营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六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解散后,其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营公司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解决)。合营各方同意在仲裁委员会仲裁,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

第四十九条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合同的修改需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规定若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不符的,均以后者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营各方(或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合营各方签字(中方需加盖公章):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____与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投资举办生产及销售_________钻头的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营双方。

本合同的当事人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邮政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电信箱: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决定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钻头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2.1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

2.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

2.3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2.4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3.1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采用_________先进制造技术,技术诀窍,以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制造与销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_________钻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均具有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3.2生产经营范围:合营公司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和尺寸的_________钻头(及乙方在合营期间所发展并已投产的所有其他型号的_________钻头),以及以下与生产及销售业务有关的活动:

3.2.1对销售的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3.2.2研究与发展_________钻头新产品,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3.3生产规模:合营公司投产后第_________年,全面生产时,应具有生产_________只各种规模型号_________钻头的生产能力。

第四条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1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_____美元,均为总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4.2合营公司正式投产后,甲乙双方以头_________年的部分利润作为再投资,用于发展新工艺,提高产量或增加流动资金。

4.3合营公司每年应按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

4.4甲乙双方的现金分两期交付。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现金出资额的_________%,其余_________%在六个月内交齐。出资的现金应存入______________银行合营公司的帐户内,并取得凭证。实物出资部分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的规定交付合营公司,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4.5合营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回抽其注册资本。

4.6合营一方需转让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时,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条合营各方的责任。

5.1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

5.1.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5.1.2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5.1.3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1.4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5.1.5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1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5.1.6协助办理乙方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器具的进口报关手续。

5.1.7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及通讯设施。

5.1.8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气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

5.1.9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国内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5.1.10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5.1.1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得外汇汇出手续。

5.1.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5.2乙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项:

5.2.1协助合营公司向国外银行获取贷款。

5.2.2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技术人员。

5.2.3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

5.2.4保证按合同规定返销合营公司产品,并采用多种方式与甲方密切配合,使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

5.2.5协助合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置设备、原材料。

5.2.6协助中方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和必要的手续。

5.2.7协助解决中方人员在国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8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技术转让。

6.1甲乙双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合营公司经营所需的先进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生产管理技术和各种测试方法、材料配方、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

6.2乙方对转让技术提供如下保证:

6.2.1向合营公司转让的全部技术是实用的、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要求的,按照转让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能达到乙方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产量能达到规定的生产能力。

6.2.2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均应按时提供给合营公司。

6.2.3在合营公司整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将其改进和发展的并已用于生产的所有新技术及时地、完整地提供给合营公司。

6.2.4按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对合营公司技术人员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6.2.5提供合营公司认为必要的技术支持。

6.2.6乙方将帮助中方试验、评价热稳定性_________产品。

第七条产品销售。

7.1乙方负责包销合营公司年产量_________产品,但最多为_________只,其余产品将由合营公司销售到国内市场及按本合同附件五“产品销售协议”原则所确定的国际市场。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条的规定完成包销数量,则应按未完成包销产品的只数占应完成包销产品的总只数的比例,将分得的利润或等值的进口原材料,补偿给合营公司,超过_________年销售数量时,可将超额完成的只数作为下年度包销数不足的补偿。

7.3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7.4合营公司产品使用乙方的产品商标,并注明中国制造。

第八条董事会。

8.1合营公司的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8.2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长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可经书面通知撤换由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

8.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其他事宜可由多数通过作出决议。

8.3.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营公司的解散;或合营公司合营期的延长;。

8.3.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3.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8.3.5合营任一方出资额的转让;。

8.3.6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8.3.7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8.3.8决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事宜;。

8.3.9其他合营双方均认为属重大事宜,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8.4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经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职权。

8.5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按如下规定进行:

8.5.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其书面授权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

8.5.3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8.5.6会议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书面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职外,合营公司不支付董事会成员薪金。董事或董事书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发生的与董事会议有关的旅行、交通、住宿补贴及会议本身费用,按董事会核准的数额,由全营公司支付。

第九条管理机构。

9.1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首届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首届副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经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下届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确定任命。

9.2总经理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主持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9.3合营公司可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9.4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条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0.1合营公司所需的生产用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在质量、价格及交货期等条件相同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10.3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代购的国外原材料、价格应与乙方卖给其子公司的优惠价相同。

第十一条公司的筹建。

11.1合营公司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并由甲方推荐组长一人,乙方推荐副组成一人,组长、副组长均由董事会任命。

11.2.1经甲、乙方代表批准后,签订购置设备、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货的验收,安装调试等)。

11.2.2组织设备、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

11.2.3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转译。

11.3筹建期间一切重要文件往来,须经正副组长双方签署后生效和执行。

11.4筹建组在设备调试试车工作完成并办理完毕手续后,报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条劳动管理。

12.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生活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确定,并在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签订或和职工个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税务、财务、审计。

13.1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与乙方有关的利润的汇出税、技术转让的提成费及入门费的预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13.3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的讨论决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13.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报当地财政部门及税务机关备案。

13.3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均用中文书写,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月终、季终及年终分别采用中英文编制报表。同时,合营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给乙方一份所需的会计资料,此资料不作为合营公司结算依据。

13.4合营公司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帐目,出具查帐报告。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费用由该聘请方负担。

13.5合营公司一切会计档案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存。合营公司解散后,所有帐本,文件由原中方合营者保存。

13.6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内,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包括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纳税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4.1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5.1合营公司在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宣布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15.2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实物、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财产以帐面值为依据,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

15.3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甲乙方的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15.4整个清算过程应在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保险。

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17.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应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取赔偿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罚款给对方。逾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应缴付投资额的百分之三的罚款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7.3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无法预见并且对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在十五天内,用航空挂号函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的证明,按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院,根据该会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1.2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以外,由败诉方负担。

21.3仲裁决议将采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签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两份。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3.1.1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23.1.2附件三、会计程序。

23.2上述附件的条款如有与主合同不符之处,以主合同为准。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1.国产率。

12.地址、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3.进出口。

14.外汇平衡和支付。

15.关税。

16.会计。

17.报表和审计。

18.职工管理。

19._________公司派遣的雇员。

20.保险。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权利。

26.争议的解决。

27.合同文字。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职责范围。

本合营合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合同各方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_________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

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宗旨。

1.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

2.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缩写为:_________。

3.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4.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商标“_________”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_________,并单独在_________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_________”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方应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合营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

在本合同终止时,合营公司应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新的公司名称不得把“_________”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甲方在合营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合营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施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则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合营公司应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合营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则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合营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

1.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下:

1.1 制造汽车;。

1.2 制造发动机;。

1.3 制造零部件;。

1.4 进口为制造、装配、测试、服务、培训以及辅助业务活动所需的各种货物;。

1.5 有关法律和法规允许时进口整车;。

1.6 在国内销售合营公司所制造的汽车。

1.7 在国内销售维修服务配件;。

1.8 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

1.9 售后服务。

2.为了实现其主要业务,合营公司可以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与主要业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1.合营公司在建立后最初_________年(以下称为“第一阶段”)内制造轿车。有关要制造的轿车及其制造的具体细节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商定。以后,合营公司将制造由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所开发的其他车型。制造上述车型也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2.在第一阶段,合营公司应具有以下装配制造能力;。

发动机厂:发动机制造是指生产_________发动机,其制造设备的生产能力年度_________台,其中每年至少应有_________台装配成_________发动机,以满足在中国销售的轿车对发动机的需要。

3.汽车厂和发动机厂投产时间按时间进度表。

如果需求量高于上述数量,合营公司将要求中国有关部门对进口散装车所需的外汇予以支持,并从国内提供足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能源。

5.在本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生产的汽车应逐步做到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但是,要有下列条件:

5.1 国产零部件要有货供应,并在价格和质量上具有竞争力;。

5.2 产量要增加;。

5.3 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要得到合理保护。

6.甲方保证在发动机投产_________年后购买由合营公司制造的_________发动机,但是_________发动机到甲方的入库价要不高于甲方制造的_________发动机的入库价,质量按甲方标准和交货条件方面均具有竞争力。价格和交货条件应在甲方和合营公司将要签订的购货协议中规定。

第五条 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同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和认缴额应为:

甲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丁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3.3 丙方:现金,相当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3.4 丁方:现金,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合同各方应按上述规定的比例分期缴付其认缴额。各期出资缴付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的需要决定。合同各方第一次现金出资应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后30天内付讫。合同各方按章程规定付讫出资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合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各期出资应按以下方式记入合营公司帐册:

4.1 实物出资在房屋,机器设备等以及投资前费用作为资产入帐之时视为付讫;。

4.2 现金出资在现金存入合营公司所指定的中国银行的帐户之时视为付讫。

5.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条第4款规定的日期付讫出资额时,如出资逾期不超过30天,则该违约方应以其应当出资的货币,就其应缴付的出资额,根据中国银行当时的短期贷款利率,自逾期第一天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利息,作为合资公司的财务收益。如出资逾期超过30天,则违约方除应支付本款前述利息外,每逾期30天,应向其他各方缴付其应缴出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与出资相同的货币支付。如逾期长达90天,则采用下列程序:

5.1 如违约方为甲方,则乙、丙、丁方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共同或单独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2 如违约方中有一方为乙方,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3 如违约方为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则其余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有权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丙方和(或)丁方已缴付的出资,应按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出资的面值,由乙方购买。

5.4 如果乙方和甲方在没有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任何一方在此后再逾期90天不付讫其出资,则本数5.1、5.2、5.3各节同样适用。

6.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7.注册资本中现金和(或)实物的外汇出资,应按出资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入帐。现金外汇出资应存入合营公司的银行帐户。

8.在本合营合同签字之前,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本合同批准后30天内确定人民币贷款限额,以筹措投资和日常业务,诸如支付进口物品,许可证咨询费、特殊服务费、股利、外籍职工薪金等所需的资金。这一货款限额为人民币,但可以用于人民币付款,也可以按兑现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兑换成外汇。外汇在经批准的外汇额度内提供。上述货款条件的优惠程度应不低于给于其他中外合营企业的贷款条件。

9.在开始留存储备金之前,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总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_________%,总投资的其余_________%应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此后,合营公司资本结构中的_________;_________的产权一负债比率应视为一条长期的资金筹措准则。

第六条 增资和资本转让。

1.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可以增加合营合同的注册资本。但是,合同各方在新增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应与原注册资本中的比例相同。

2.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一方方可将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或将其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如合同一方欲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合同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原先向合同其他各方提供的转让条件。

3.合同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或接纳新的合营者,应由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上述书面文件应视为合同的补充。

4.增资和资本转让应在合营公司章程中更详细地予以规定。

5.发生上述增资、资本转让和接纳新合营者时,合营公司应在经贸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尽管上述各款规定,合同各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份额不超过_________%的部分转让给_________投资公司或一家由甲方选择的_________国银行。在此情况下,_________公司还可将_________公司有权委派的五名合营公司董事中一名或几名董事的委派权转让给_________投资公司或上述银行。

第七条 利润率。

1.合同各方应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2.根据本条第3款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配给合同各方的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三项基金”)。三项基金提取的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3.合同各方同意,合营公司应在其建立后第四个全会计年度内实现金额为注册资本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_)的税后(汇出税除外)净利润分配,自其建立后第五个全会计年度起,实现每年金额为注册资本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_)的净利润分配。

4.然而,初期亏损应在第二个全会计年度末予以平衡。

5.最初和以后的销售价格应按本合同附件五确定。

第八条 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1.分配的净利润,汇给_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_币,汇给_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_币,汇给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_币,就在年度会计报表通过后立即(不迟于二十天)分别转入各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任何未支付的金额,应自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之日起20(二十)天后,_________币和_________分别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货款的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_________币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贷款的_________银行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上述利率有效期为3(三)个月。三个月后,重新适用上述方法。

2.在本合同终止时,合同任何一方都应获得符合其权利的结算,结算的金额应根据合营公司的价格(以下称“估价”)计算。各方在结算中所得份额应相应于其在合营公司的投资比例。

3.汇给甲方及丙方的利润和汇回甲方及丙方的出资,应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述汇给和汇回之日所公布的对于_________币和_________币的官方利率。

第九条 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其中一名为第一副董事长,乙方委派_________名,其中一名为董事长,丙方委派_________名,为第二副董事长,丁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应于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举行第一次会议,即董事会成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2.董事会人选由合同各方各自书面委派或调换。

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合营公司业务的决策和监督,并为此定期举行会议。董事会的职权应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订明。

4.董事会应建立执行管理委员会,由一名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一名或几名执行经理(以下统称“执行经理”)组成。

5.董事会应采用其认为合适的合营公司组织机构。合营公司建立后第_________年的年底将形成的组织机构,见本合同附件六。

6.合营公司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见本合同附件七。董事会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随时加以修改。

第十条 技术和专用技术的转让。

制造合营公司的产品所需的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 国产率。

1.合营公司制造的各种车型的国产率最终目标为100%。合同各方应共同努力,促使本合同附件八中商定的外购件和自制件的_________车国产率发展计划得以实现。

2.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证国产率发展计划所需的先决条件得以完全实现。为此,除了要遵循经济和质量标准外,还要及时发展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因此,有必要实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先决条件:

2.1 合营公司应可以自由选择中国协作厂;。

2.3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制造零部件所需的材料应在中国_________计划中予以考虑,并提供给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期望始终取得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并能迅速办理结关手续。

3.甲方应在技术转让协议范围内尽其最大努力向合营公司提供帮助和咨询,以期达到国产率目标。此外,甲方还应尽最大努力促使_________国内外可能的外购件协作厂以转让技术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对可能的中国合作者予以援助。同样,乙方、丙方和丁方应促使其各自的上级组织和上述协作厂、将来可能的中国合作者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对上述协作厂予以充分合作。

4.如果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的国产零部件未能保持甲方的质量标准,从而造成停产的危险,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5.如果国产件的入库价高于甲方交付的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6.有关国产率的具体技术问题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二条 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第四条第2款所述的第一阶段使用的合营公司汽车厂和发动机厂应在乙方目前使用的_________汽车厂。

2.上述厂区要设有必要的厂外基础设施,如能源供应、污水处理和废物处理,直到厂区边界为止。此外,应建造一条铁路连接线和公路连接线,_________路应对外封闭。

上述厂外基础设施的费用将由_________市政府负担。

但是,如果合营公司在上述基础设施之外就其他只供合营公司使用的厂外基础设施提出特殊要求,则合营公司应支付一部分合理的建造费用。

3.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向_________有关部门申请提供合营公司需用的工厂场地(包括附件九甲中的平面布置图和将来扩展用地)和本合同附件九乙中合营公司所需的厂外基础设施以及公用服务。

4.合营公司建立后,应按经批准的上述申请书向土地主管部门订立土地使用合同。

第十三条 进出口。

1.在投资和生产阶段,合营公司需进口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货物;。

1.1 生活资料,包括办公设备;。

1.2 散装车、零部件、配件和附件;。

1.4 工艺材料和原材料;。

1.5 机器、模具、工具和设备的配件和附件;。

1.6 售后服务和培训用的工具和设备;。

1.7 样品;。

1.8 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

2.合营公司还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 迅速结关;。

2.2 落实国内运输;。

2.3 安排在港口的中间储存。

3.合营公司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款自行出口_________发动机和冲压模具。

4.整车出口事宜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外汇平衡和支付。

1.合同各方均应尽力支持合营公司尽快达到外汇平衡。

2.为了使合营公司能够继续经营,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可行性报告(附件十)中规定的外汇缺额取得外汇额度。

如果由于应由_________方面负责的,而为合营公司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合营公司需要更多的外汇,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取得额外的外汇额度以弥补缺额。如果是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则合营公司将在乙方、丙方和丁方协助下借贷外汇。上述贷款应较之其他贷款优先偿还。

3.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购买_________发动机。此外,还保证,自营业执照签发后第_________年起,每年购买价值_________美元的中国制造的冲压模具,但是上述模具在价格、质量和交货条件方面对甲方来说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如上述购买冲压模具和_________发动机的先决条件未予满足,则应适用本条第2款。

4.甲方发运给合营公司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中国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5.合营公司发运给甲方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一家第一流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第十五条 关税。

合同各方期望,合营公司经按中国法律提出特别申请后将会取得优惠关税待遇。

第十六条 会计。

1.合营公司应完善、准确、适当地记帐和记录,以真实和清楚地反映合营公司财务状况,并说明公司的经济业务。

2.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和英文书写。

3.合营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也可就外汇经济业务员另立外币帐簿,其中也应记载汇率和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4.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制。合营公司第一个会计年度,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七条 报表和审计。

1.为了促进有效的合作,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报表制度,向合同各方报告合营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其中尤其应包括以下报表:

1.1 月度报表。

a.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计算书、资产负债表和外汇平衡表;。

c.产量和职工人数;。

d.新车销售量;。

e.配件和附件的库存量、销售量和购入量。

1.2 年中报表;。

a.周转性财务预测;。

b.按国产率发展计划的国产率;。

c.当时的能源需要、能源消耗和能源费用;。

d.厂总工时。

1.3 年度报表。

a.下两年的详细公司预测(预算);。

b.合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c.售后服务工作。

2.此外,合营公司应定期向合同各方提供中国公布的,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经济政策、市场发展情况以及法律和法规。

3.合营公司应以合同各方各自要求的形式,向合同各方提供与本第1款提到的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

4.合同各方有权派其授权代表检查合营公司的帐簿和其他业务文件。

合同各方有权为自己的目的自费聘请在中国或国外的公证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帐簿、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这一审查权还意味着合营公司有义务向上述会计师提供一切所需的数据和文件。

此外,合营公司将允许合同各方的授权代理人进入其各部分场地。

第十八条 职工管理。

1.合营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各部门具体需要。系统和定期地决定公司的职工总人数和对职工素质的要求(人事计划)。董事会作决定时,应考虑组织机构表所规定的外籍职工的职位。

2.执行管理委员会应有权雇用和解雇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决定雇用职工的条件,建立奖金奖励制度,以提高生产率。

3.高级职员(执行经理、部门经理、分部经理)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等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执行经理由董事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部门和分部经理以及其余外籍职工由执行管理委员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

4.公营公司职工(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外籍职工除外),经中国劳动部门推荐,由合营公司经过考核,自行录用,其薪金、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等,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参照职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由合营公司决定。合营公司开始时的职工薪金、工资和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已在可行性报告中确定。随着生产发展以及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应根据其利润率、生产率和竞争能力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职工薪金和工资。

第十九条 外籍雇员。

1.甲方应与合营公司商定,在甲方的可能范围内向合营公司派遣其专家,作为合营公司的临时雇员(即外籍职工)。甲方应按合营公司提出的具体职务要求选派专家。然而,合营公司有权辞退任何证明是不称职的外籍职工,拒绝接受或辞退任何证明其健康状况不足以胜任其职务要求的外籍职工。

2.合营公司应与各外籍职工分别订立雇用合同,雇用合同应包括本合同附件十一所规定的主要条款。

3.各外籍职工的报酬总额应按甲方标准,雇用合同中所规定的外籍职工所有人员费用(包括奖金),应由合营公司负担。

4.合营公司应负责办理,或者必要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4.2 根据_________正规学校标准提供教育条件。

5.外籍职工的住房在本合同附件中规定。

第二十条 保险。

1.合营公司对其资产保火险、营业中断险和一般责任险。

2.一切可能涉及合同各方利益的与保险有关事项,合营公司应尽快提请合同各方注意。

3.合营公司对以人民币投保的项目,以人民币支付保险费;以外汇投保的,则以外汇支付保险费。中国保险公司在赔付损失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本合同已经合同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将报请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主管领导确认。在确认以后,本合同应报请经贸部审批,并在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经甲方主管委员会确认后,甲方应即通知乙方、丙方和丁方。本合同经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确认后,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即通知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收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应在签约后1个月内确认或不确认本合同。本合同在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确认之后,方可报请经贸部审批。

如果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在规定的1个月期限内未确认本合同,或者经贸部在本合同报请审批后3个月内未批准本合同,则合同各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4.本合同生效后,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如果在本合同期满前至少1年合同所有各方均未通知合同其余各方,其打算在本合同期满时终止本合同的意图,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共同向经贸部提出申请,要求将本合同延长_________年,经经贸部批准后生效。合营公司应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合营公司期限延长的登记手续。

仅由中国的合同一方或两方通知甲方其打算退出本合同的意图,则不影响本合同在其余各方之间的有效性。

对于进一步延长本合同期限,本款规定同样适用。

5.合营公司董事会可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从而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董事会应解散合营公司:

5.3 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_____个月以上,而且合同任何一方的全体董事要求董事会解散合营公司,除非在上述期限内能按该合同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或者其余合同各方决定在要求解散合营合同的合同方不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

5.5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果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后董事会仍不能对某一重大问题通过决议。

6.董事会有关解散公司的决议中,还应规定清算程序和原则,确定清算委员会的人选及其报酬。

7.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损害任何合同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清算和分配。

1.本合同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4款和第5款终止时,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所任命的清算委员会确定估价。

2.估价应反映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之日或者董事会确定为合营公司清算开始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状况。此外,估价还应反映那一天的合营公司的价值。

3.在确定估价时,清算委员会应采用编制经审计的合营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所采用一贯原则。估价应以合营公司全部产权(即固定资产加流动资产,减负债,加或减重新估价调整差额)的价值为依据。这一价值还应加上一个有待合同各方谈判商定的,反映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的因素(继续经营价值)。在确定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时,应适当参照合营公司当时和以前的利润率。

4.清算委员会应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并在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后_________天内把该估价提交董事会审批,如果清算委员会在上述_________天期限内未能一致确定估价,则每个清算委员会成员都应向董事会提出自己的看法,提请董事会决定。

5.如董事会在估价提请审批后_________天内不能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则合同各方均可按本合同第二十六的规定提交仲裁。

6.由估价确定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的份额应由乙方和丁方共同购买,用_________币现金支付。支付应不迟于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_________天。最终确定的未付金额,应自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第_________天起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计算利息。鉴于上述付款,甲方应按乙方和丁方所购买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份额的比例,向乙方向丁方转让甲方在合营公司中的权利,尤其是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方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部分失效。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余条款应不受影响,继续有效。如为了达到本合同在商业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换任何上述条款,则合同各方应尽快会晤,按照签订本合同时所持的精神,为取得尽可能相同的经济效果,来商定新的条款,以取代失效的条款,并使新条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条款应追溯的原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之时起开始适用。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中止履行合同,应限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的时间内。合同各方都将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

2.合同各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的约束,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协商适当解决,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_____个月以上,则合同任何一方应有权要求董事会终止本合同,除非在上述_________个月期限内能按该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

3.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到的,阻碍其实际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和爆炸。

4.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立即(不尽于获悉发生不可抗力后_________天),由邮寄、电传或电报通知合同其余各方。这_________天期限自该获悉发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则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权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同样有义务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合同其他各方不可抗力事故结束。

5.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为本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续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未行使权利。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上述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各方由本合同、违反本合同、本合同的期满终止和提前终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与上述各项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议和索赔,均应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如果谈判或调解在_________个月内未能取得任何有关各方可以接受的结果,则上述争议、争论和索赔只应通过仲裁解决,而不诉诸有关法院。仲裁应按照当时有效的_________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各方将在其国家内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

2.仲裁应提交_________仲裁院进行,仲裁地点为_________,仲裁使用的语言为_________文,仲裁庭由_________名仲裁员组成。

3.仲裁庭应只适用在有关争议的原因发生之时,详细成文并经正式公布的,一般能获得的中国法律。

4.合营公司和甲方之间的买卖应遵守各买卖合同。上述合同中未专门涉及的问题应遵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字。

1.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各签署原件8份,两种文本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两种合同文本,各方各执2份。

2.工作文本用_________文。

第二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或允许发出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_____文,应亲手递交或用挂号信、电传,电报发给合同另一方或各方。

2.任何通知,凡是邮寄的,则在装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时即应视为发出:要证明信件发出,只要证明装有该通知的信封上已写上正确的地址,贴上邮票,投入邮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国家财政管理部门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第二十九条 附件。

本合同有以下附件:

技术转让协议。

职责范围。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整体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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