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健工作制度范文(23篇)

学校是我们获取知识的场所,也是我们结交朋友、锻炼能力的地方。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佳作,其中不乏思想深刻、触动人心的篇章。

学校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

从2012年9月接手学校卫生工作,到现在一个学期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为了把学校卫生工作搞好,我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钻研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做到热爱学校卫生事业、关爱学生,由于自己的努力,学校卫生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学校卫生工作深化发展。下面,我就这学期的工作,作个简单小结。

一、认真学习,制定一系列卫生规章制度

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卫生工作,热爱学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协调完成本校的各项卫生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

近年来,我们学校共制订了《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环境卫生制度》、《教室卫生管理条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因而我们学校从未发生过任何不安全的事故。

二、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多彩活动

1.做好卫生常规工作

学期初,我和学校领导一起制订了健康教育目标,每月又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当时情况,利用广播、黑板报、画廊、电化教室等宣传阵地,积极对广大学生进行防病治病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宣传卫生知识。

在日常工作中,只要有学生生病,我总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关心他们,一般小毛病卫生室及时处理。较为严重就及时通知家长,如联系不上,我带他们上医院治疗。

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视力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生活习惯、学习情况,及时进行纠正与指导。认真填写学生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生因病缺课记录,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工作,及时将学校各项卫生情况归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档案。

2.抓好近视、 龋齿防治工作

学期开学初对本校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对边缘视力的同学,发放家长通知书,并向他们推荐一些有效的眼药水和治疗仪。并让家长和班主任老师重视学生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做好沙眼的普查和复查工作,对患沙眼的学生及时治疗;利用每年9月20全国爱牙日,开展“爱牙日”活动,并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向学生进行宣传。

3.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学校制定传染病预防预案,每天班主任进行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如学校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上报、消毒。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的管理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学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处理。配合卫生部门,有计划的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区保健所做好六病预防工作,做好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治疗和急救包扎处理。

4.建立健全各项卫生防疫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红十字会工作,督促各种卫生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环境建设,提供安全卫生生存空间

我们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使我们学校的美化、绿化、净化。并常年不懈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环境卫生,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小学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工作方针。

2.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3.每学期初有工作计划,期中有检查记录,期末有小结。

4.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5.健全学校卫生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时间和要求汇总相关内容。如(学校卫生档案、上报数据等)。

6.做好常见病、传染病、伤害事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7.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每周五将因病缺课登记情况上报。

8.做好传染病管理和登记工作;加强晨检考勤和防护知识宣传。如遇校内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消毒,卫生(保健)室立即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控制疾病传播。

9.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及学生个人卫生的监督工作。

10.保证校内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3.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4.积极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急症病人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5.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6.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7.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或卫生保健教育专栏.

9.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10.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晨,晚查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1.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2.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1.把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放上议事日程,定时,定人,定内容,根据不同的季节,因时施教,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增强学生的健康水平.

2.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努力做好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定时进行预防接种,做好每学年一次体格检查工作并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室药品采购,储存,发药记录工作.

3.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4.进一步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5. 保证学生有足量饮水,督促做好饮水保洁工作,杜绝喝生水.

6. 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红十字会员会务知识及紧急救护知识培训,每学期开展一次,红十字骨干会员评比活动.

7.满腔热情对待师生,提倡微笑服务,做到耐心询问病情,仔细观察病情,认真处理病情,必要时及时送医院,并填写好处理情况登记表.

8.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及时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沟通,疏导,让学生有说心里话的空间.

9. 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季节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定期出好黑板报及健康专栏宣传.

10. 规范各类健康教育资料保管积累,包括"六病"检查,预防接种及各类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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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以保证考试达到预期效果。

一、考生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人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指令,开考结束前2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化用具、开卷考试规定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词典、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入场。考生就坐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或有字迹的纸张等,如发现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如被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4.考试期间如需提问,必须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提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答题时,其它应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6.考试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借计算器、尺子、橡皮等文具,如确需借用他人文具,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且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议论,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严禁交换试卷或纸张,不得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8.考生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考卷,以免他人抄袭,否则视为协同作弊。

9.考试过程中,除生病和交卷外,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并尽快返回考场继续答卷,不得延长答卷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按旷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

10.考生不准代交别人试卷,也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考试作弊。

二、监考教师须知。

l.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场,指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个别不接受指挥的考生,则不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主要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

提示或暗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若需延长考试时间,应经教务处同意。

5.严格考场管理,对学生作弊及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对作弊者和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没收其试卷并勒令其退场,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做好记录;对轻微影响考场纪律者提出警告。

6.对考场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超出监考权限的疑难问题,要请示巡视员后妥善处理。

7.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注意巡查;不得在考场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无人代理的情况下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若有急事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巡视员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严禁纵容考生作弊或有意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包庇考生作弊事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仔细清点试卷(包括学生已答试卷及空白试卷),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交回指定地点处理;若收回试卷数量与领取、发放时不符,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试卷。

10.若考场有作弊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三、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学生有下列规定中确定的作弊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场抓获者,或有其他考生检举并有确凿证据者即可做作弊认定,由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处理,书面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于考试前获取试题内容视为考试前作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包庇作弊事实视为考试后作弊,均以作弊论处,由教务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教师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

(1)有意或无意泄漏考试试题;。

(2)监考时为考生提供作弊条件或纵容考生作弊或包庇学生作弊事实;。

(3)监考时对考生进行答题。

提示;。

(4)监考时管理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日如下:

1、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学校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学校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任务。学校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6、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8、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0、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1、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12、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3、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14、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4)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5)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6)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15、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学校工作制度

1.教室内及卫生区要做到“六无”: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果核.无烟头.无食品袋等杂物。

2.要当好值日生。每日早、中、晚三扫,每节课间简单清扫。两周大清扫,每周一总结。

3.清扫时间安排:早晨7:10~7:40前清扫完。中午12:00前清扫完。放学5:15~5:45清扫完。上.下午课间操各班留两名同学清扫教室及卫生区卫生。

4.清扫时要湿式清扫教室及卫生区,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桌椅整齐,设立卫生角,并有专人负责。

6.自觉保持学校环境卫生。不在教室内外墙壁乱写乱画,不涂课桌椅,不乱画黑板,不乱扔杂物,不从楼上向下倒水或扔杂物。

7.清扫的垃圾装入塑料袋,5:10放学后,放到学校指定存放地点。

8.每周10分,一天2分。教室及卫生区如有纸屑等杂物扣0.5分。早.中.晚及每节课间如有一次不按要求清扫扣1分。随地扔杂物及践踏草坪扣1分。爱护环境卫生及有特殊贡献者一项加2分。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3.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4.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5.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6.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7.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或卫生保健教育专栏。

9.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对卫生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10.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1.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2.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小学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从分管校长到专职的卫生保健教师,都有明确的职责要求,对卫生工作各负起责,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效果。

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阳性体征与疾病及时通知家长。建立一人一卡的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六病检查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里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

卫生员每周开一次例会,一方面接受卫生知识的培训,一方面处理班级同学的健康档案的有关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预防、常见病预防、现场急救四大技术及心肺复苏等。

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不拖堂,不加课;定期进行体育课运动量的测定及运动场地和器械的安全基础;保证教室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等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

定期进行学生“六病”监测,充分发挥“六病”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执行“六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按规定对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

环境卫生由总务处负责,保证除害保洁经费到位。具体清扫工作由钱幼麟负责。楼道、厕所、垃圾桶、绿化等处专人定时定点打扫。教室保洁、卫生包干区、眼保健操、个人卫生等评比每周一次,纳入德育室的班级流动红旗评比范围。组室卫生每月检查一次,评比结果与创建文明组室结合。把班级流动红旗评比结果作为班级评先进、教师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办公室卫生评比每月一次,评比结果列入文明组室评比范围。

经常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强调经常开窗通风和晨检。一旦发生流行病例应立即上报,上报人陈蕙。并对病人所在的教室或办公室、厕所及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卡的凭证入学工作。

加强饮水饮食工作的管理,做好食品验收验发工作,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领导或卫生室报告,学校则安排卫生室蒉翊红老师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和区教育局报告。

学校工作制度

一、学校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形成能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管理系统。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组成由政教处(学生处)扎口,政工、团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政治课教师为主体的基本队伍。

三、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全体教师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四、重视培养和提高政工干部特别是班主任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的能力,开展创文明班,做文明人的活动。

五、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共产主义人生观等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六、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七、充分发挥政治课主渠道作用。利用本地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运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等各种形式,形成丰富多彩的`浓厚的政治思想教育氛围。

八、针对学生特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大力表彰先进,不断开创学校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遵守一日作息制度,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2、保持教室清洁、空气新鲜、温度适宜、照明合理。

3、定期轮换座位,充分利用课间十分钟的`户外活动。

4、要注意考试卫生,减少考试次数,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

5、教师对作业要合理安排,避免作业量过重。

6、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板书要工整、字迹清晰、大小适宜,杜绝拖课现象。

7、课桌椅按学生身高标准配置或改制,并按学生视力和高矮顺序前后排列,前排课桌前缘距黑板不小于2米。

8、教室内日光灯合理安装,照度均匀,灯具损坏及时更换,灯管与黑板垂直。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3.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4.积极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急症病人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5.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6.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7.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或卫生保健教育专栏.

9.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10.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晨,晚查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1.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2.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1.把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放上议事日程,定时,定人,定内容,根据不同的季节,因时施教,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增强学生的健康水平.

2.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努力做好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定时进行预防接种,做好每学年一次体格检查工作并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室药品采购,储存,发药记录工作.

3.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4.进一步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5. 保证学生有足量饮水,督促做好饮水保洁工作,杜绝喝生水.

6. 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红十字会员会务知识及紧急救护知识培训,每学期开展一次,红十字骨干会员评比活动.

7.满腔热情对待师生,提倡微笑服务,做到耐心询问病情,仔细观察病情,认真处理病情,必要时及时送医院,并填写好处理情况登记表.

8.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及时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沟通,疏导,让学生有说心里话的空间.

9. 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季节变化,结合学校实际,定期出好黑板报及健康专栏宣传.

10. 规范各类健康教育资料保管积累,包括"六病"检查,预防接种及各类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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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入园检查。儿童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验乙肝五项、血色素,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同时了解幼儿的接种史、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过敏史及生活习惯等。

2、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每年为在园幼儿体检一次。按要求每学期测体重两次、身高、视力、头围各一次,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向幼儿园及时提供反馈治疗情况。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在班教师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消毒。

1、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鼠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期、不定期清扫、消毒。

(5)被套每月洗一次,被褥冬季每月晒一次。

2、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勤晒被褥,床单、被罩每月清洗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一次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垃圾后洗手)。

3、消毒隔离制度。

(1)保证保健物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带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县级以上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退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

2.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按章办事。

3.每学期(学年)有工作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4.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技术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要求、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

5.积极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急症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

6.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记载,学生因病缺课请假条由校医、保健教师汇总。

7.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防疫站、市教育局、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8.组织指导学生卫生委员和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

9.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每学年组织观看两次卫生教育录像片,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10.做好学生视力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检查。

11.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式常规卫生教育。

12.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要给予表扬、鼓励。

范文二、

1、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2、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3、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严防扩散传染。

4、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清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5、学校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6、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教学设施要保持清洁,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1、教育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2、教育学生养成饭后漱口早晚刷牙的习惯。

3、要求学生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4、保护视力,室内要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1、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伤,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校。

2、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学生,学生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3、工作人员家中以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分片包干,定人定点,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园内定期检查,奖优罚劣。

一、室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室外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所有墙面按园统一规划布置不随意更改,教育幼儿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2、不随意乱扔垃圾果壳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保持走廊、前院、后院等场所的整洁。

3、场地做到雨天无积水、下水道等有定期灭虫消毒措施。

4、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绿地无杂草、花坛无杂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儿不随意攀摘花草树木、加强爱护绿化教育。

5、院内及过道上不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建筑垃圾等杂物,保证幼儿活动的安全和道路的畅通。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由教师、保育员负责教室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墙面完好无损、布置美观、教育幼儿不抠墙,不弄脏墙面。

2、不随意在墙上拉线、钉勾子、钉阁板等物、确保室内整洁。

4、保育员要管理好室内的设备和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扫帚等物,要按固定地点安放、不随意乱放。

5、每天擦洗便池和厕坑、保持厕所清洁无尿垢、无臭味、定期打扫走廊和擦玻璃窗,保持园内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洁。

6、保持各活动室无积灰、无垃圾,并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7、园内做到无死角、库内存放物不宜过多,应离地、离墙、防虫害和霉变。物品要按类堆放、排列整齐。保健老师负责全面环境卫生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8、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桌椅、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适时绿化、美化。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饭前便后要组织幼儿洗手,饭后漱口,勤剪指甲,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3、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清洗一次。

4、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灯具损坏及时修理,看电视不能离得太近,时间不宜过长。

5、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

一)食品烹调。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外购熟食加热后食用。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4、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5、烹调工作结束,调料加盖,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二)餐具消毒。

1、及时收回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不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的顺序操作。

3、定期定时消毒,消毒柜、紫外线灯若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维修。

4、餐具消毒后应放置于清洁橱内,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池等冲洗干净。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我园努力认真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根据我园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入园检查。儿童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验乙肝五项、血色素,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同时了解幼儿的接种史、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过敏史及生活习惯等。

2、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每年为在园幼儿体检一次。按要求每学期测体重两次、身高、视力、头围各一次,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向幼儿园及时提供反馈治疗情况。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在班教师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消毒。

1、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鼠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期、不定期清扫、消毒。

(5)被套每月洗一次,被褥冬季每月晒一次。

2、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勤晒被褥,床单、被罩每月清洗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一次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垃圾后洗手)。

3、消毒隔离制度

(1)保证保健物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带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县级以上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退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学校的工作制度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精神。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学校的工作制度

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环办【20xx】4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能力,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积极参与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把环境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为我校师生创造出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特制定以下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学科教师、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把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进行具体分工。

2、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定期召开环境教育会议,认真研究,检查总结。

3、建立环境教育档案及资料管理,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书刊、报纸、视听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环保培训和开展环保知识学习,培养师生环保卫生意识,校领导、教师参加创建“绿色学校”的培训班。

1、校园绿化美化建设由校长亲自抓,并分工负责按规划实施,加大投入,使校园布局合理,色彩协调。

2、制定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绿化管理责任制及卫生处罚条例,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3、坚持“卫生责任到班”活动,以班级为单位,承包校园净化工作,狠抓教室、校园卫生的检查,保证学校环境清洁卫生。

4、严格执行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保证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建立完善的节电、节水措施,教室,办公室要求人走灯灭,电脑、开水机有专人负责管理。

6、制定环保卫公约,师生共同遵守公共卫生和保护环境。

1、学校有计划组织师生学习环保知识、开展专题讲座、环保演讲等多渠道环境宣传教育。

2、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充分利用现行教材中的环境知识对学生进行审美观念的教育,加强对环保知识渗透教育教学。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通过环保知识的学习与测试,让学生加深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提高环保意识,规范良好的行为。

1、学校教导处、团总支、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每学期环保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保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

2、成立由学科教师指导的环境兴趣小组和环保志愿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环境教育实践活动。

3、对学生在校的行为习惯提出明确要求,编印《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十九条》,对学生在爱护环境、卫生习惯等方面应养成的习惯,学校还组织学生进行互评、互议,每周一小评、每月一汇总,并且与班级考核相挂钩。

4、有计划组织师生动手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

环保监督和环保教育宣传活动。

5、利用每年的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爱鸟日等纪念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关注地球、关注我们的家园。

6、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规范,提倡“四不”活动,即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停放。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益虫和动物,爱护自然环境,爱护资源,人人动手清洁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习惯。

妇幼保健例会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业务及相关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二、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县各医疗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妇儿保人员参加。

三、例会总结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了解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出生缺陷监测,艾梅乙监测。情况并以会代训对全县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对每季督导质控工作进行反馈指导。

五、对全县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六、对乡级提出的妇幼保健工作问题进行解答。

七、上报数据质控分析。

八、进行各种形式的孕期妇女健康教育知识信息学习,针对公共卫生项目做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

九、要求参加人员按时参加。

一、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妇幼卫生督导、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结合实际,以会代训,开展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二、每年召开1-2次全县医疗保健机构院长联系会,审核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研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分管院长、妇产科主任、妇儿保医生、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参加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检查信息工作质量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了解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布置下阶段工作。

四、参加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例会,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业务及相关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工

作人员素质。

二、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每月底举行一次,全县各医疗单位参与。

三、例会总结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了解母-子系统管理情况并以会代训对全县妇幼

保健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对全县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考核,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对各医疗单位提出的妇幼保健工作问题进行解答。

l、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汇报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新婚数、孕妇数、产褥期人数、有无各种原因的死亡病例、传染病、育龄妇女普查、5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高危儿童管理中佝偻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四病发生情况、有无缺陷儿出生等等。

2、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解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提出的问题,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村妇幼保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村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3、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进行2学时的保健知识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全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所需而随时制定,如:科学喂养,儿童早期教育,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新婚时期性保健知识,婚前健康体检内容,孕期保健知识,高危孕妇保健内容,产褥期访视内容,妇女病的防治,青春期保健要求内容等,每年二次业务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及格者应补课直至合格为止。

4、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制度:每季度或年终进行全年度业务考核,成绩优异给予奖励,镇级妇幼保健人员走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管辖地区的家庭了解工作满意程度及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

5、镇保健资料汇总分析:通过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子网络”信息传递,总结汇总资料并分析书写一份年终总结报告,提出干预措施,要求或建议健康促进措施。(王岗乡卫生院)

妇幼保健例会制度

1、卫生院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医生例会。

2、会议由卫生院防保站科长主持,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村级卫生室妇保医生参加,院长、主管基层卫生的.副院长、妇产科负责人列席参加。

3、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4、卫生院妇幼保健每月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辖区内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王岗乡卫生院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应及时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按要求时间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

王岗乡卫生院

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妇女保健工作动态,在所长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妇女保健任务及指标。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及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二、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的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指标信息,熟悉本地资料,掌握本辖区孕产妇数及儿童数,对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进行筛查及管理,每季度向妇幼保健所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和相关信息。

三、及时掌握本辖区婴幼儿死亡及孕产妇死亡,并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县保健站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

四、负责整理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并归档管理,包括表、卡和各种登记簿。

五、负责监督、培训、指导村级卫生人员和保健信息员开展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详细的下村工作日志。

六、负责本辖区的健康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教,使本辖区的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

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八、协助院长和院妇产科作好巩固爱婴卫生院工作。

王岗乡卫生院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凡是怀孕的妇女要做到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和册,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定期检查,进行产前、产时及产后保健宣教工作、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认真做好产后42天结案工作,及时筛查及治疗高危孕产妇,对其进行重点管理,要求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平安。

3、注重产褥期保健,防止产后并发症的发生,指导产褥期卫生及母乳喂养,并且将孕产妇保健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4、做好孕产妇卫生保健指导,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对每位孕产妇保健资料进行系统分析评价。

王岗乡卫生院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3、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

4、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5、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6、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王岗乡卫生院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保健系

统管理,常住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二、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三、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定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四、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五、集体营养管理工作,营养科学覆盖率、管理率达到市统一标准,注意饮食卫生,争取营养素全面达标。

六、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王岗乡卫生院

儿童系统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新生儿访视指导工作,正常分娩新生儿由村妇幼保健员于出院后3天内,产后第7、14、28天进行访视,至少3次。高危儿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进行产后访视。

2、建好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按照每年0岁4次、1—2岁2次、3—6岁1次的体检原则,开展儿童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包括体格发育测量、全身各系统检查、血红蛋白测定等,并对小儿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作出评价。

3、筛查体弱儿,建立个案卡,定期追访、指导治疗。

4、加强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做好母乳喂养、科学育儿及体格锻炼和营养方面的保健指导。

5、加强传染病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日恢复健康。

6、乡镇卫生院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年终完成儿童体检分析报告。

王岗乡卫生院

出生死亡婴儿报告制度

1.出生婴儿死亡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助产或人工终止妊娠时出现的死亡;一种是出生后具有自主呼吸、随意肌的抽动等生命体征,但在出生后死亡的。

2.凡出生婴儿,在各定点接生单位死亡的,不论是否足月分娩,实行双向报告制度。取生育夫妻应向所管辖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报告;助产医生应向本单位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报告,助产单位应当及时出具死亡证明,并在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孕妇所属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3.新生儿在定点以外的医疗机构死亡的,其父母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所在村计生专干,并尽可能保护好现场,村计生专干要及时上报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办立即派专人对其进行计生指导服务。各乡镇计生办在核查无误后及时填写婴儿死亡报告单,并存档备案。

4.对孕妇无故脱离孕期随访服务,超过孕产期,且孩子去向不明的,没有证据证明孩子已死亡的,视为已生育,并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发现溺弃女婴的上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王岗乡卫生院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xx年)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卫生院保健科工作制度

 

根据黄桥镇人民政府分工和本科职能,特明确在创建江苏省卫生城镇工作中预防保健科工作任务如下,希全科同仁同舟共济、攻坚克难、求稳求实、扎实工作,确保高效优质地完成任务。

一、组织管理:

2、参与迎接省、市爱卫会的考核与调研工作(责任人:孙雪峰;协助:尹家宏、韩  康、周虎林)。

二、健康教育:

三、环境卫生:

四、环境保护:

五、除四害:

协助何希平完善历年资料(责任人:尹家宏;协助:韩洁月)。

六、疾病预防与控制:

1、整理历年传染病管理资料(责任人:李云成);

2、整理历年计划免疫资料(责任人:马再欣、刘为民);

3、整理历年劳动卫生资料(责任人:尹家宏;协助:丁建兰)。

七、食品卫生:

1、分两大块开展卫生突击整治活动:

第一块:致富路以东(责任人:孙雪峰;协助:周虎林、刘为民、李云成);

第二块:致富路以西(责任人:尹家宏;协助:韩    康、朱    俊、沈和林);

2、完善有效证照(责任人:尹家宏;协助:周虎林、韩康);

3、整理历年食品卫生管理资料(责任人:尹家宏;协助:周虎林、韩康)。

八、公共场所卫生:

工作责任与资料要求同食品卫生。

九、生活饮用水卫生:

十、社区卫生:

1、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责任人:孙雪峰;协助:沈和林);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台帐和各口软件资料(责任人:孙雪峰;协助:防保科全体人员)。

十一、村级卫生:

学校的工作制度

一、教师(含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有意见、有问题需要咨询、上访的必须逐级通过组织进行。可先向中心校长反映情况,然后由中心校长向联校汇报,联校汇总整理后向上级汇报。教师不得越级上访、咨询,不得集体(三人以上)上访、咨询。

二、对违规上访者,在今后的职称评定、竞争上岗、评优选模等考核中每次在总分中按省、市、县三级分别扣除5分、3分、2分。

三、对在上访中起带头、组织、串联等中枢作用者,联校不预聘用。

四、若哪个中心校出现违规上访,对该中心校长给予严肃批评并按第二条执行,直至免职。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若出现上访问题追究直接领导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直至免职。

六、对由于上访、咨询所形成的经济支付款项,按上访咨询人数分摊,联校不分担任何经济支付。

卫生室保健室工作制度

1、重点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和防病工作,定期向校长及校委会汇报工作,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2、组织好晨检工作和学生缺课原因调查工作。

3、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开展对学生疾病的'预防检查工作。

5、督导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体育卫生工作。

6、组织指导学生卫生委员工作,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7、学校校医坚持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卫生工作水平,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学习。

范文二、

(一)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教委、体委、卫生部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二)定期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每周上20分钟健康教育课,定期布置卫生保健宣传橱窗,积极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三)定期为学生进行视力、沙眼、头虱等检查,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卫生保健工作统计报表。

(四)积极预防和治疗学生中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发现传染病及时转诊,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为教职工开展门诊咨询,做好教学服务工作。

(五)组织学生对眼保健操进行检查评比,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视力减退率。进行预防运动损伤、自我保护的宣传,防止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六)指导和督促学生进行教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清扫,并组织检查评比。

(七)按照《食品卫生法》对学校食堂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指导后勤、炊事人员搞好饮食、饮水卫生,并对其进行学生的饮食营养指导。

(八)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到每人一卡,每班一册。卫生资料齐全。

(九)协助学校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 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

2、 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按章办事,按时上下班,上班不干私活。

3、 每学期(或年度)有工作计划安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4、 建立和健全校卫生技术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要求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

5、 积极做好六诊诊治工作,对急症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

6、 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记载,学生因病缺课请假由校医,保健教师汇总。

7、 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防疫站,区县教育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 ,严防扩散传染。

8、 近三年学生形态,机能常见病率图表上墙。

9、 学校体育卫生领导小组名单,爱卫会领导小组名单,红十字会领导小组名单,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名单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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